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保留,也就是说,教育局并没有解释权。
但是,文件另有两份附件。
丁有才之所以不高兴,是崔志钢把那两份附件的内容,也一起给了黄副局长。
崔主任自己所留下来的,反而都是他自己复印的复印件。
丁有才让崔主任去把原件换回来。
两份附件的补充内容,一份是针对无房有户的,另一份是针对无房无户的。
刘雨梅的儿子,就是典型的无房无户这一类。所以,刘雨梅儿子原来就读的学校,在接到该文件精神之后,会给她发来需要转学的提示信息。
因为马上就快开学了,时间紧,担心万一真的出现了学生无书读的现象,也就催促得相当的急。
丁有才认真的看了附件二,如果外来务工人员,在最近连续五年内,都在本市打工,并且租有房子居住,可以凭用工单位证明、房东租房证明、工资条,带子女去青枫坪小学或十三中报道入学。
这两所学校,位置都很偏远,几乎靠近农村,而且,教学的实绩,也一直是排名最后。
另外,也就是丁有才最关注的一项,那就是有关寄读的灵活政策。
极少数无房无户的学生,要在本市寄读,可以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批准入之后,每生每学期另外缴纳一万元寄读费,方可入学。
需要经谁审批同意?这个概念有点模糊,文件上面并没有具体指明,丁有才理解为教育局招生办,但又肯定没有这么简单,他问崔主任,下发文件时,上面还说了什么没有?
崔主任忙补充,他说:“灵活政策只掌握在几位重要的领导手里,丁局你也是其中之一,不过,上面又再三嘱咐过了的,每一个人的审批名额,不能超过五十人。”
丁有才总算听懂了,教育局都只能决定五十个名额,其他的名额,在留在上面。
管他的,反正自己无法更改,丁有才帮刘雨梅的儿子交了一万元寄读费,他打电话给刘雨梅,告诉她,已经帮她儿子办好了入学手续,仍去原学校原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