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才能看书,才能看得懂书。
她认定自己脑子笨,脑子笨的人,会写自己的名字已然是个奇迹,不能奢求更多。
但很快,虎妞又被打好的饭菜吸引住了全部心神。
她快步找了张椅子坐下,也不在乎身旁坐的是谁,拿起筷子就开始埋头苦吃。
在虎妞的记忆中,最好吃的东西是鱼——一种很难打的鱼,那种鱼的腹部很肥,稍微煮一煮,放进嘴里一抿就化开了,但腹部的肉很少,她每次都得很珍惜的吃完。
她听说过牛羊猪肉,甚至曾经悄悄偷看过邻居吃羊肉。
就那么一点羊肉,邻居像是捧金子一样捧着它,虎妞只能闻着邻居家煮饭的香气吞口水。
虽说羊肉的味道,闻起来好像有些古怪。
不过对从未吃过牛羊肉的虎妞而言,那股味道就是香味了。
她伸出筷子,戳了戳自己分到的那块肉,红亮的一小块肉被她一戳,就颤巍巍的颠了颠,蒸了不知道多久的肉已经彻底软烂,筷子陷进去,汤汁顺着筷子流下来,滴落在装肉的小碟子里。
这块肉肥瘦分明,猪皮软而糯,虎妞终于无法忍受,夹起这块肉一口塞进了嘴里。
肉块入嘴的瞬间,虎妞像是被人打了一闷棍,她瞪大双眼,不敢相信自己嘴里的味道,更不敢相信口感。
那块肉融化在了她的嘴里,只有一点瘦肉需要她咀嚼。
香得她几乎把自己的舌头和肉一起咽了下去。
虎妞不知道什么叫腻,她只知道油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她最渴望的就是油水。
她忽然觉得脸上有点湿,虎妞放下筷子抬手一抹,抹去了脸颊上的泪水。
世上竟然还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又肥又香,平日里打捞上来的鱼简直不能与猪肉相比。
毕竟浅海鱼养不出什么脂肪,而深海鱼能不能打到得看运气。
就算打到了,也宁愿卖些钱,也不会留下自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