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朝瑾眼中隐隐带着的几分期待,长鱼姣便也伸手,指尖在黑亮狼毛中划过,倒也不如她想象中的刺硬,

“这是皇上亲自猎的?”

朝瑾慵懒的笑意中带着几分打趣,

“姣姣总不肯让朕得意一回。”

这样说着却又是自己提起了这张黑狼皮毛的来由,

“朕十二岁那年,第一次亲入林射猎,不巧落了单,就遇上了这只黑狼王,小臂上那道伤便是朕与其博弈时落下,不过它断了朕左臂,朕却取了它性命。”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寥寥数言,却也足够将其中凶险展现。

不提其他,只说十二岁的少年便能杀狼,就足够人钦佩。

看朝瑾无意识的隔着衣袖拂过左臂旧伤痕,长鱼姣偏过头,认真的看了朝瑾许久,方才带着笑意很是为他自豪一般夸赞,

“我便知道你很厉害。”

眉眼透露出的欢喜让朝瑾看的一愣,旋即故意绷起脸,看向长鱼姣,

“姣姣便不心疼朕?”

看他分明自豪又要装模做样的模样,长鱼姣轻笑着点了点朝瑾左臂,

“我知道,自皇上十二岁春狩下场后,此后数年,同辈再无敌手。”

说着轻哼了一声,一副看透朝瑾把戏的傲娇模样,

“那伤是英勇的徽章,既是徽章,我只管为你自豪便是。”

朝瑾听着长鱼姣说出他心中所想,说那道凶险异常的伤疤是英勇的徽章,只觉得心中暖的不像话。

宫中太医无数,左臂的伤严重,却也不是没法抹去伤疤。

可正如长鱼姣所说,与黑狼的博弈,是他平生第一次为自己鲜卑血脉中的英勇而感到沸腾,是证明他勇敢,强大的徽章,而不是需要怜悯,惋惜的伤疤。

这么多年,除了先皇,长鱼姣的第一个道出他心中所想之人。

朗笑着击掌,复又俯身捧着长鱼姣面颊,狠狠亲了一口。

带着无处安放的喜悦,朝瑾整个人都显得轻快,

“姣姣,朕在你心中果真厉害?”

长鱼姣不满的抬手蹭了蹭面颊,颇为无奈的点头,

“皇上最是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