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洵杀人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这么残忍的一幕会不会吓到这么娇气的小废物,如今看着面前的人,眸色有些晦暗。
“怎么了?”她被看得有些不安,疑惑问。
谢洵杀人时迸溅的血液落在她的脸上,殷红血珠顺着眼尾滚落,在白生生的皮肤上十分扎眼,滑过那截修长颈项、黛青色的血管,将囚服染红。
血腥中莫名带了一丝欲色,令人心生摧毁的欲望。
还毫不自知,在深夜里,一双楚楚桃花眼看着他,干净又纯粹,眼尾绵绵含情。
谢洵顿了两秒,喉结滚动,甩开了她的手。
“管好你自己。”他走进木屋,命令,“拿笔墨。”
孟棠安抿了抿唇,跟着走进去,给他找出纸笔,磨墨。
谢洵站在桌案前,修长白皙的手指执着黑色骨哨,置于唇边吹了起来。
骨哨声萧萧肃肃,清举悠扬,回荡在夜色中,回荡在山林中,于天地盘旋,不同于往日的放浪形骸,慵懒风流,此刻的他站在那里,沉稳平和,静若深海。
夜色不明,星辰晦暗,一缕月光铺在木屋中,洒落一地清寂斑驳,勾勒出干净分明的轮廓,雅人深致。
竟和临安那风流名声远扬的徐北侯截然不同。
孟棠安靠着墙看他,忽然想起朋友跟她说过的原着结局。
那矜贵无双最是骄傲的徐北侯,一朝落败,沦为阶下囚,人人都能上前踩一脚,尽情凌辱,肆意折弄。
从此再无人尊他敬他,梦他与前尘。
三皇子梁建登基后,因嫉妒那张脸,便命人毁了那好皮囊,整整三十七刀,鲜血淋漓。
又因谢洵骨血特殊,于是一寸寸打断了他的骨头,抽干了他的血!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榨干最后一滴利用价值,将尸体挂于城墙三天三夜。
后世谈起谢洵,千人唾骂万人厌,说他是乱臣贼子,一生罪恶罄竹难书。
没有人记得他是大燕第一位连中三元状元郎、是虎父无犬子的谢小将军、是风流无双徐北侯。
也曾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那鲜衣怒马春衫薄,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少年郎只存在了短暂时间,摔入泥潭,再也、爬不起来。
骨哨声停,月色明灭。
谢洵冷不丁的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