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是心肝,也不是宝贝,她也只是一个不被期待的存在。
甚至比她的妹妹更差劲,妹妹的名字,至少还有“平安”的意思,而对她,只有讨厌。
其实,李玉芬早在童年岁月里面,意识到了这个现实,婶婶家的女儿揣着点心四处玩的时候,她要背着妹妹拔兔子草,喂兔子,捡鸡粪,晒肥,遛鹅。
十六岁,叔叔婶婶送女儿去镇上读高中,她爸则要把她嫁给村里三十二岁的单身汉。
因为妈妈直到去世也没能生出第三胎,爸爸要讨个新老婆,要靠她赚来的这份彩礼。
在她爸收下彩礼的第二天,李玉芬从家里跑了,带着有她名字的户口本和衣橱里藏着的所有的零钱,跑上大巴车,一路去了镇上。
但镇子并不是她的终点,如果不想被找到,就得跑的更远。
李玉芬便蹲在汽车站,有车,她就坐,挑着便宜的坐,一趟接一趟,在路上和车站颠簸了一个多星期后,她终于在一座繁华热闹的小城落了脚。
W市。
后来李玉芬知道,这也不过是座小小的三线城市。
但在当时的李玉芬看来,汽车站街口,远比婶婶女儿上学的镇子还要繁华很多。
只要能比她好,李玉芬便知足。
她用身上的零钱,在车站旁的旅馆开了个房间,美美的睡了一觉,又把自己冲洗干净,换上包袱里背着的新衣服,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找工作。
她虽然没有好好念书,但她爸堆在家里的那些杂书,她却没少看,因此,虽然是第一次出村,可对外面的世界,却也有着浅薄的了解。
她既然不打算再回家去,就得找个能赚钱的工作,养活自己。
李玉芬对此还挺有自信的,十六岁的她,身材高挑健壮,脸蛋漂亮,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皮肤跟豆腐似的又嫩又白,老天好像格外偏心她,哪怕风吹日晒下地干活,也一点儿没黑,只把她的两颊吹得泛红。
十里八乡,见过她的,都会冲她竖起大拇指,夸赞一声:“可真是漂亮能干的女娃,能值不少彩礼。”
她也确实值了不少彩礼,但那不是给她的,是给她爸的。
现在,她要靠自己挣出那一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