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杨玉芳思考了一会儿。
“不可否认,这样的现象确实存在,但它并不是这个时代特有的产物,而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社会问题。只要人类还是群居动物,这样的矛盾就避免不了。律师是技术性的职业,根据自身技术掌握的熟练程度获得相对应的报酬是合乎情理的。实际上你有没有注意到,一般的刑事案件下都会跟随着民事赔偿?非重大刑事案件、社会影响不恶劣,被告在被裁定罪名成立的情况下,同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之间达成一定的谅解,并且积极赔偿,是可以酌情减轻一定处罚的,当然,只是在限度内减轻一定的处罚,并非是免罪,而且这个减轻幅度不会太高。这些都是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的。任何职业都会良莠不齐,但这是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问题,和他从事的职业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我相信一个把善良根植于内心的人,不论他从事什么行业都会遵从于自己的内心的。”
这一次轮到吴群沉默了,也许他在消化杨玉芳的话,也许是在想自己的事。
“法律的本质是遏制人性之恶。法律是为了保护弱者约束强者而制定的,这是它存在的意义。但光有书面的约束是不够的,这又是国家暴力机关存在的意义。普通人再强大,他对社会所产生的破坏力又怎么能和你我这样手握资源的人相比较?如果我们走向了社会的对立面会是什么样子?你看看局长现在所造成的局面就知道了。但下一任局长的工作职责会因此而改变吗?不会的,因为这是个人道德问题。就好像医生只要在岗就必须对病人实施救治一样,不论这个病人身上承载着什么罪恶都一视同仁。但是回到家里脱下白大褂,救不救那就是个人意愿的问题了。或许你会问,难道脱下白大褂他就不是医生了吗?这个问题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理想化的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因为人并不是机器,人有情绪。只要实施对象是人类,就不可能存在绝对的正义和公平。”
小主,
“按照你这么说,那所谓的公平正义其实只是一件白大褂?因为只有医生穿上它才会对病人一视同仁。”
“你可以这么理解,我只是举个例子而已,实际上我们常说的公平正义,是法制层面上的公平正义而不是道德层面上的公平正义。是建立在社会制度上的一种责任制。在其位、谋其事就是在体现职业的公平和正义。社会制度的根本就是法,各种各种各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白大褂是一种、绿军装也是一种。当他们脱下这身衣服离开岗位,岗位职责对他们也就失去了约束,怎么做那是个人意愿的问题,一切以道德约束为基准。这就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意义所在。”
杨玉芳停了一下,喝口酒解解渴接着往下说。
“所以,道德是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否则国家将会走向灭亡。身在我们这样的位置,所作所为都被人用放大镜看着,更是一切行为都要时刻注意。在行为上我们遵纪守法、务实求真,在决定上我们倾听民众的声音,但是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国家就像一颗大树,现在这棵树上长了一些虫,它在啃食着大树的健康,我们现在有能力也义务把这些害虫除掉。更何况我们的朋友把杀虫剂交到了我们手上,我们更应该义不容辞。”
杨玉芳看着吴群渐渐亮起来的眼睛,把自己手机掏出来交给他。
“行霹雳手段,修菩萨心肠,这本来就是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