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岁欢听到这个地方觉得有些耳熟,这不就是那个李承瑾所在的村子。
“还记得那天让你坐驴车的三哥吗,是他堂叔家的儿子。要不然欢欢你也在那边寻个人家嫁过去,这样我们以后还能作伴。”
余岁欢“……………………”
她一点也不想嫁过去。
“除了嫁到外县,没别的办法了吗?”
春杏有些不解。
“找个自己相中的不好吗,等你满十五还拿不出银子,官府就要强行婚配,到时候只能嫁鳏夫,老光棍!或者身体有残疾的,你要是能嫁个富贵人家也行,可那也只能做妾。”
余岁欢“……………………”
“欢欢,我有个想法,你会识字,又漂亮,肯定看不上村子里那些庄稼汉。”
“不如你嫁给那天救你的三哥,有他长的好,十二岁就中了童生,听说是文曲星下凡呢。”
“识字的人随便找个活计就能养家糊口,听说看上他的姑娘不少,他一个也看不上,定然是喜欢你这种识文断字的,你觉得怎么样?”
余岁欢“………………”
一点也不怎么样,她就是嫁给傻子也不想嫁给杀人犯。
一想到傻子,她想到了那天帮她摘野菜的陈大宝。
那可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如果能哄得傻子娶了她,她大不了就当陈大宝是弟弟,自己就是地主家的老妈子,保姆,天天带着他玩就行。
地主家有钱,不缺吃,不缺喝,嫁个傻子还好忽悠。
哈哈…………她可真是太聪明了,一会儿就去哄傻子去!
“春杏,谢谢你,我再想想。”
余岁欢已经有目标了。
“那我先回去了,你想好了记得去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