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作为经纪人,陈争胜是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的。
他又不是艺人,没有管理身材的必要。
再说他的身材其实也非常好,平时可没少做锻炼。
但他不能在自己的歌手面前吃,不然要是惹得对方动了馋心,那可就不好收拾了。
“嘿陈哥,你也别这么早下定论,你记得上次我给你提过的那首歌吗?”
她指了指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下载页面。
虽说离他们还相差很远,但这首歌她自己私下里自己也有在经常听,感觉会是一首很有耐力的作品,会一直持续地发力,牢牢地吸引住人们的注意力。
“记得啊,我们公司的很多作曲人还专门研究过这首歌,揣摩过它这么抓耳的原因。”
“但我还是觉得这首歌交给凌步微来唱,可能发挥不出它的全部效果。”
“就好像你把一把本可以毁天灭地的神兵交给了一个普通人,可能一半的实力他都发挥不出来。”
陈争胜摊摊手,打了一个比喻。
在旁人看来,能够获得一个全国性质的大型选秀节目的总冠军是一件牛逼得不得了的事。
但在他们这样浸淫已久的老行内人士来看就如同猎人看待猎物,这充其量就是稍微大一点的野兽就是了,想要打死他就是用猎枪来一发的事。
上头莫非想的是趁这次和星海的合作,狠狠地打压一下最近好像很跳的飞扬,这才是他们的本意?
十一月、十二月,都是飞扬的人给他们找了麻烦,一个榜单里前十的歌曲他们就占了四席,他们和星海才都各占两席,这谁能忍得下这口气去?
干脆这次合作,给这个最近越来越嚣张的老二一点教训,让他知道吃独食是要不得的!
只是……那首也真的质量好高啊,
好像记得咱们公司的穆志丹十二月好像也是找这个“侃侃而谈”要的歌?
好像也是蛮好听的,名次也挺高。
不过,这个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次老大和老三搭档出击,其他人,都得死!
……
“嘿,各位,这次的计划大家都准备了两天了,侃叔的新歌大家也都会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