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莉兹贝儿所看到的他们的年龄是真的,如果外面那两个家伙,真的如同他们自己所说,活了数十万年……
那么,杀过一两个人,在这个漫长的时间跨度中,似乎也并非完全无法理解的事情。
数十万年前,文明的曙光尚未真正照耀大地,人类还处于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
那时,或许还未完全进化成现代人类的猿猴们,挥舞着粗糙的棍棒,为了生存而四处奔走,争夺食物与领地。
如果他们真的从那个时代存活至今,漫长的岁月足以让任何生命沾染无数的鲜血。
杀过一两个人,或许在他们漫长的人生旅程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笔,如同历史长河中溅起的一朵小小浪花,转瞬即逝,不值一提。
更不能仅仅以此为由,就对他们抱有偏见,甚至歧视他们。
“杀个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都活了数十万年了,杀过一两个人也很正常。”
“不,不是那么简单的……”
“啊?难道是几十个,几百个?那也有可能。在那样残酷的环境下活下来,还能杀那么多人,确实挺厉害的……”
“更多。”
几十个,几百个……这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但在莉兹贝儿口中,这竟然还远远不够。
在毫无文明可言的蛮荒时代,杀死几十个人——而且自身毫发无损,这确实令人惊讶……
然而,莉兹贝儿所说的数字远不止几十、几百。
那不是一个厉害的战士在蛮荒时代偶然相遇所能杀死的数量——那需要的是持续不断的杀戮。
“大概……是那个数字的万倍……”
“万?万人?”
“不,是万倍……” 磕的cp被我掰直了
几十到几百的万倍。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
一百万。
假设一秒杀一个人,也需要一百万秒,也就是277小时,相当于11天不眠不休地杀戮。
就算一天杀一百个人,也需要27年这样漫长的时间。
不言而喻,即使是在野蛮时代,也不可能自然而然地达到这个数字。
必须要有意为之,以杀人为业,才有可能达到这个数字。
必须发动战争,并在战争中单枪匹马地屠杀所有敌人,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