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小胜最近一个月几乎每天都去邮局报到,说是去寄稿子,实际上是去看看有没有文章被杂志社选中。
一天不去,心里都跟被猫爪挠似的。没想到居然真的收到了一封回信,一篇科幻小说被选中了。
高小胜高兴地想要绕圈圈,他要乐疯了,里面还有杂志社寄来的稿费,数了数足足有120元,这篇文章总共也就八千字。
终于结束负收入状态了,人还是口袋里有点钱才有安全感
他迫切地想要找个人分享自己的喜悦,介于高晨曦是整个家里最不清楚高小胜存款的人,高小胜决定先给她买礼物,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钱挣了就是用来花的,终于有钱去逛街了,可怜见的,他之前可是连商店的门都不敢进。
高小胜踏着轻快的步伐,哼着歌进了政府大院,好巧不巧看到了高晨曦跟一个男生说话。
一个身材高挑、钟灵秀敏,一个身姿挺拔、气质不凡,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挺像演偶像剧的,自带一股氛围感。
这个时候要不要打招呼成了一个世界级的难题。
“过几天张斐然要过生日了,你今天能不能陪我一起去给她选礼物?我不知道你们女孩子喜欢什么”,男生问道。
高晨曦已经暗恋这个男生很久了,他们也一直是很好的朋友,从小学到初中都是一个班的,可,也只是朋友而已。
她也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动的,也许是冬天热乎乎的手套,夏天冰凉凉的雪糕,也许是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的陪伴,情不知所起。
“这样啊”。
“你在下面叫我就是为了这件事啊,我弟弟今天要来家里补课,估计不太行”,高晨曦心里一阵心酸,强行掐住衣角才能稳定住情绪。
“啊,就今天一天我保证,等会我去你家替你给你弟弟补课,可以吗”,男生祈求道。
高晨曦觉得自己别扭又自卑,明明很想拒绝他的要求,却怎么都张不开口。
在整个大院里,张斐然就像是红花,她们这样的女孩只能作为绿叶存在,高晨曦羡慕又嫉妒着,美满的家庭、姣好的容貌、开朗的性格,有数不清的朋友,是无数男孩青春里的白月光。
“那好吧,等我弟弟来了我问问他”,高晨曦几乎需要很努力才能克制住自己的心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