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楼兰古城的故事

“行!那我就再讲一次…”

“五千年前,西域的阿尔金山脉,常年白雪皑皑,山脚的平原河流交错,水草肥美,

各种珍奇的动物在草原上奔驰,远处的胡杨林十分茂密…”

“都有什么珍奇的动物?”

“别打断我!小心我让狮子,吼喔,出来咬你…”

“哈哈哈哈…你别挠我,痒!你快继续说…”

“这里生活了两个部族,一个叫尼雅部族,一个就是楼兰部族,

尼雅人擅长捕猎游牧,而楼兰人擅长刀耕火种,

随着两个部族的发展,族人渐渐壮大,免不了为了地盘和女人经常冲突,

一开始,尼雅部族靠着骑马长矛,将楼兰部族打得惨不忍睹,

后来楼兰人,开始学会青铜技术,造出了刀剑,

他们将尼雅部族的木棍长矛砍成了一节节烧火棍,拿回去当柴烧…”

左萍萍:“什么烧火棍,上次你可不是这样说的,你是说将他们的长矛削成了牙签的…”

“嗯,削成了牙签,尼雅部族自然是惨败,回去他们十分好奇,

倒底是什么东西,那么坚硬,又那么锋利,于是尼雅部族决定派出几十个美女,

混进楼兰部族,去色诱他们的刀剑铸造师,其中一个美女叫左萍萍…”

“啊!你打我做什么,巧合,名字是巧合!”

“快说!这次你又改了,要是讲得没上次好,我打死你!”

“其中一个叫左萍萍,她天生妖娆魅惑,是个男人见了都会口水直流,把持不住,

这天,她划伤自己的腿,躺在楼兰人经常出没的地方,

果然不出所料,几名楼兰人发现了这等美女,激动不已,

便把他带回去跟首领邀功,说自己花了好大力气,抓到一个尼雅部族的美女,

楼兰人的首领见状,便把她收下,于是叫出自己的最小的儿子,

因为他的小儿子,天生懦弱,连杀只野鸡都不敢,

首领,认为这是他没有成为男人的原因,便把这位尼雅美女赐给了小儿子,

首领的小儿子才13岁,那位尼雅美女足足大了他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