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我就再讲一次…”
“五千年前,西域的阿尔金山脉,常年白雪皑皑,山脚的平原河流交错,水草肥美,
各种珍奇的动物在草原上奔驰,远处的胡杨林十分茂密…”
“都有什么珍奇的动物?”
“别打断我!小心我让狮子,吼喔,出来咬你…”
“哈哈哈哈…你别挠我,痒!你快继续说…”
“这里生活了两个部族,一个叫尼雅部族,一个就是楼兰部族,
尼雅人擅长捕猎游牧,而楼兰人擅长刀耕火种,
随着两个部族的发展,族人渐渐壮大,免不了为了地盘和女人经常冲突,
一开始,尼雅部族靠着骑马长矛,将楼兰部族打得惨不忍睹,
后来楼兰人,开始学会青铜技术,造出了刀剑,
他们将尼雅部族的木棍长矛砍成了一节节烧火棍,拿回去当柴烧…”
左萍萍:“什么烧火棍,上次你可不是这样说的,你是说将他们的长矛削成了牙签的…”
“嗯,削成了牙签,尼雅部族自然是惨败,回去他们十分好奇,
倒底是什么东西,那么坚硬,又那么锋利,于是尼雅部族决定派出几十个美女,
混进楼兰部族,去色诱他们的刀剑铸造师,其中一个美女叫左萍萍…”
“啊!你打我做什么,巧合,名字是巧合!”
“快说!这次你又改了,要是讲得没上次好,我打死你!”
“其中一个叫左萍萍,她天生妖娆魅惑,是个男人见了都会口水直流,把持不住,
这天,她划伤自己的腿,躺在楼兰人经常出没的地方,
果然不出所料,几名楼兰人发现了这等美女,激动不已,
便把他带回去跟首领邀功,说自己花了好大力气,抓到一个尼雅部族的美女,
楼兰人的首领见状,便把她收下,于是叫出自己的最小的儿子,
因为他的小儿子,天生懦弱,连杀只野鸡都不敢,
首领,认为这是他没有成为男人的原因,便把这位尼雅美女赐给了小儿子,
首领的小儿子才13岁,那位尼雅美女足足大了他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