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4章 跳舞的兔子

职场风流 鹏鹏君爱我 1225 字 2个月前

谈欣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

外套敞开着,没有系上纽扣。

可以看到,谈欣外套里面穿着一件胸前有大白兔图案的T恤衫。

这是一只白色带粉的兔子。

谈欣左手拎着水果,右手拎着一个纸袋。

李恨水皱着眉头,问:“带了什么?”

谈欣连忙解释说:“李书记,就是买了一些水果,纸袋里装着古装戏服,您看是否合身?”

李恨水正色道:“谈局长,我还以为你给我送礼呢。我最讨厌有人给我送钱送物。

当然,我也会一律不收。不要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

谈欣神色有些紧张:“李书记,买了些水果,不算送礼吧?”

李恨水微笑道:“那不算。”

谈欣松了一口气:“李书记,其实,我已经听说,您非常清廉。

但以前有个别县领导,口碑不好,不送钱就别想提拔。”

李恨水已经见怪不怪。

“李书记,初步安排这个周末直播表演。您有时间吗?”

“应该可以的。”

“谢谢李书记支持我工作。耽误您宝贵休息时间了。

之所以选择在周末,就是怕少数网友挑毛病,说县领导工作时间表演,有不务正业之嫌。

现在网络喷子真多,他们张口就来。说他们是网络暴民,一点也不为过。”

“的确。我也非常反感。就像前段时间,有个中专生在某项竞赛中取得不错的成绩。质疑声四起,说人家弄虚作假。

有的甚至搞人身攻击。甚至跑到丑国的一条方狗,也隔着大洋在狂吠。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人家弄虚作假,可以将证据公布于众,或者交给有关部门。

但是,不能捕风捉影,不能想当然认为人家弄虚作假。

就像一个男人,在大街上和一个漂亮的女人说了几句话。你就一口咬定,这两人有奸情。

如果你有确凿证据证明这两人有奸情,也没有什么错。

但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仅因为人家说了两句话,就断定人家有奸情,就涉嫌诽谤造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