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主任,洪峰移交给你有关石进满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吗?”李恨水问。
蔡友道:“移交了。我和燕妮对线索进行了初步分析,线索有五六条,涉及金额不等,但涉案金额最大的,是一笔两百万元的行贿款。
行贿人是云河县中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项中发。行贿时间是在四年前,那时候,石进满还是云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举报信上说,项中发行贿,是为了感谢石进满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上给予的帮助,包括增加容积率、土地出让金缓交以及税费减免等。”
李恨水问:“蔡主任,举报人是谁?”
蔡友说:“举报人没有署真名,说是知情者,倒是留了手机号码,但联系时,先是支支吾吾,后又否认。
我和燕妮分析,举报人应该是有所顾虑。
我的想法是,先找到举报人,再通过举报人获取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只要能够坐实项中发行贿两百万元,其他线索可以不查,就可以‘双规’石进满。”
李恨水点点头:“可以,‘双规’前,并不需要掌握全部证据,只要查证石进满的确收了项中发两百万,就可以对其‘双规’。
举报人遮遮掩掩,如你所说,应该有顾虑。但是,我们要有三顾茅庐的精神,以诚感人。”
蔡友说:“我现在再给举报人打个电话。”
李恨水说:“你换燕妮打吧。”
沈燕妮拨通举报人电话,并调整为免提状态。
“先生,你好,我是市纪委的,请问你是不是写了一封举报信?”
“你是市纪委哪位?”
“我是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的沈燕妮。”
“我好像没写什么举报信吧?你是不是打错了?”
“没错,这个电话是你在举报信中留下的。”
“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