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云景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你说的是尚志!”吕通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杨霄注意到吕通的异常,问道:
“怎么?
有什么问题吗?”
吕通对杨霄说道:
“杨局,您等我一下!”
吕通匆匆离开杨霄的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吕通再次回来,他的手里拿着两份案卷,放在杨霄面前,说道:
小主,
“杨局,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农历三十那天,云景县原消防大队大队长尚志前往云景县公安局保案,年仅十岁的女儿被人绑架。”
杨霄面前的其中一份案卷就是关于这起绑架案的。
案子到现在也没有侦破。
尚志的女儿人间蒸发,生不人、死不见尸,同时绑匪也下落不明。
案子成了悬案。
尚志为了寻找女儿,从消防队离职,据说现在老婆已经变得疯疯癫癫的。
吕通打开另外一份案卷,指着上面的日期说道:
“也就在当天,邹花因敲诈名山化工,被带到辖区派出所,在那里邹花向警方交代受到詹德华胁迫,威逼她出面敲诈包括名山化工在内的多家企业。
云景县对该案立案侦查,二月一日逮捕詹德华。
杨局,绑架案、敲诈案几乎同时案发,这会不会是巧合?”
尚志!邹花!詹德华!
三个有着复杂关系的人!
绑架案!敲诈案!
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案子!
现在却意外地摆在杨霄的面前。
杨霄认真翻看案卷,两个案件除了案发时间相同,都是一月二十五日,其他地方看不到任何关联点。
难道真是巧合?
杨霄从来不相信巧合。
只是单从两份案卷,杨霄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
杨霄合上案卷,这么有意思的案子勾起杨霄的兴趣,他决定亲自办案,对吕通说道:
“要想查明事情的真相,我们或许还要再去一趟云景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