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第二天凌晨一点,五个人才回到家。他们没有牛车代步,全靠两条腿从山上走到公社黑市,再走回来。
光这来回就花了整整五个多小时。
好在还有辆自行车,帮他们减轻了不少负担。
林父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喘着粗气说道:“这一趟可真不容易啊,不过挣了这么多钱也值了。”
他骨头都要散架了。
林母满脸喜色,双手颤抖着接过林父递过来的钱,小心翼翼地揣进兜里,激动地说道:“一头四百多斤的野猪卖了300块,野鹿卖了150块,”
减去分给张建明的100块,林家剩了350块。
现在的猪肉七毛八一斤,因为野猪肉腥,没家猪好吃,所以黑市的价格只比肉铺的猪价贵了一毛钱。
狍子没卖,留着自家吃。
——又分了张建明五斤。
毕竟让他一个人在山洞守了这么久,要是遇到大型动物,风险还是很大的。就连后面背野猪,他也出了不少力,怕累着林父林母,多分担了一部分肉。
林母将钱收好,对两儿子道:“这钱分你们一半,我先帮你们收着,等你们要用了就找我拿,现在都赶紧去睡会儿,好好休息休息。”
老二家的媳妇是个管不住嘴的,平日里就爱跟人唠唠家常。她那张嘴,就像没把门的匣子,什么事儿都往外倒。
老大家的花钱向来大手大脚,做个饭那油都跟不要钱似的,还是得她帮忙收着,不然这日子可没法过得踏实。
天亮的时候,林二嫂醒了。
她瞧了瞧,一侧正在打呼噜的林老二,撇了撇嘴,睡在同一张床上,她能不清楚他昨天晚上出去了,还凌晨才回来嘛。
她又不傻,这肯定是有大收获啊。
昨天大哥应该是打到大猎物了,爹娘也跟着去了。唉,她知道娘嫌弃她乱说话,所以这次特意瞒着她。
娘也真是的,怎么这么爱记仇啊!
只都过去好几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