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昏迷时被狼撕碎的,唯一的好处就是感觉不到疼痛。
倒是魂飘时,被自己的惨状吓个半死。
鹿锦震惊了,“所以叔,您是被人杀死的?”
“一半一半吧。”温爹没否定。
若不是被人推下坡,他也不会被狼吃了。
“那您认出那人是谁吗?”
温爹摇头。
“当时是背对着,并没看清人。”
“滚下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转身,只看到他右手背上有一条蜈蚣状疤痕。”
“能在后山偷情,想来不是咱们屯就是隔壁的周家屯。”
温家屯人口不算多,来来往往都熟。
他不记得哪个男人的手有这种疤痕,应该是周家屯那边的人。
鹿锦想爆粗。
就因为撞见那点破事,就对人起杀心,真真是可恶至极。
一条人命,一个家庭,就被用下半身考虑的渣滓给害了。
“女人的声音,有听出来是谁吗?”
憨厚的汉子耳尖泛红,“臭小子,那种声音,怎么辨认?”
当是猪呢,什么时候都是吭哧吭哧。
鹿锦被噎,讪讪闭嘴。
小人儿眨巴着大眼好奇问道:“爹爹,那种声音是什么声音呀?”
两个大男人轻咳,连忙转话题。
报仇什么的,温爹是不想的,只希望妻子儿女能过好日子。
他嘱咐鹿锦不要告诉他们自己遇害之事。
鹿锦心说,他也没法说出去啊。
难不成告诉他们:【我遇到你丈夫/亲爹的鬼魂了,他死得很惨】?
抱歉,他是懒汉,不是疯子。
聊了一会,估摸着时间,鹿锦抱鹿七,鹿七抱着大碗,两人一鬼嚼着糖,出发去村支部。
路上遇到好些抱着碗的婶子大娘,看鹿锦的眼神就跟看到大宝贝似的。
“鹿锦啊,托你的福,今年第一口肉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