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忍不住腹诽道。
但她也不得不承认,魏阳的这一提议确实是合理的,因为站在他的角度来说,他跟他们无冤无仇,根本就没有跟他们明着斗的理由不说,还会因为其打工仔的身份,被快速踢出维恩。
也只有她,作为林大家的利益代表者,才有着跟他们明面抗争的正当理由。
那就听他的?
很快,她就认可了魏阳的提议,并且又问道:“那我具体要怎么做?”
这对魏阳来说,又是一个小难题。
说实在的,现在维恩的形式,已经属于极为激烈也极为复杂的商业斗争跟职场斗争了,而在这一方面的经验,魏阳其实还不如林琳丰富。
他唯一比她强的地方,就只剩下更善于思考这一点了。
因此,他不得不又一次快速动起了脑子。
按照他现有的安排,是林琳在明,他在暗,这算是典型的明争暗斗。
而按照明争暗斗的逻辑,明争讲究的是名正言顺、堂堂正正,斗的是勇,而暗斗讲究的是阴谋诡计甚至是不择手段,斗的是智。
具体因何而斗,无非就是名、权、利。
……
如此一想,他的思路倒是逐渐清晰,尤其是对于林琳负责的明争这一块,觉得并不需要太复杂,于是回道:“你这边倒是很简单,本色扮演即可。”
“本色扮演?”
林琳却还是不解。
“对,你别忘了,你既是你家利益的代言人,也是维恩利益的维护者,因此,但凡有损你家利益的事,或有损公司利益的事,你直接反对或跟他们抗争就是。”
魏阳又解释道。
此时的他思路确实已逐渐清晰。
具体到他们的争斗来说,名这一块,没啥好争的,权这一块,基本上已成定局,也没啥可争的,那唯一可争的就只剩下利。
具体到林琳这一块,既然讲究堂堂正正、名正言顺,那本色演出确实是最好的选择。
反正他的目的,并不是真希望林琳能从林大恩手里争到什么,他要的是她开足火力,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这样他才有机会浑水摸鱼。
毕竟真正的主力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