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拖下去该怎么弄怎么弄,你外祖父是谁?

怎料,崔珏,突然大呼,“阎君不可,此人以杀猪赎肉为生。所造业孽,又无善德之功相抵。做过最有良心的事,就是投喂他邻居家的狗。今日又不请自来,擅闯地府。何能草草将其放回?这要是传了出去上头怪罪下来。可如何是好?阎君,三思啊。”

“可是他阳寿未尽。我等若将他拘于此地,那便是有违天道。”

“可是他所杀猪贩肉犯下的罪孽。和擅闯地府之罪,岂能如此轻易放过?还有他拒不服判。辱骂地府司神,对神明不敬岂能轻饶?”

刀没想到,判官崔珏会在阎王面前,参他一本,自己何时辱骂过地府司神?这是恶人先告状,说自己受辱了么?不就语气重了点,反问了一两句嘛,这身为地府神君,就因为这两句话,而恶人先告状。未免也太小气了些。

第五刀不服的,应声为自己辩驳清证“判官大人,小民何时辱骂过地府司神,小民不就,在回答您提问,反提问时语气重了些。这也算辱骂地府司神的话,那您这算不算,公报私仇。若真是如此的话,大人未免也太小气了,因为两句话就要公报私仇。”

“你……放肆,有你这么跟我说话的嘛,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地方,当然知道了,地府嘛。小民只不过实话实说罢了。并且我也解释过了。我杀猪卖肉并非出自我本意,而是我的祖父,立下家规,不许后人再踏入仕途。从我爷爷那边开始就已经是屠夫,传到我这已经第三代了。这是我生活吃饭的途径,我也毫无办法。不干就得饿死。阎君,您可要为小民做主,明鉴。不信您可以查查,生死簿上是怎么写我爷爷的?判官大人这是想公报私仇。”

边上的小鬼一听,立马翻起了手中的本子,“大人,找到了。第五善,城南西郊,天师村人氏。科举探花,为人清正廉洁后退隐官场,立规,后人,不得入仕途。干起杀猪贩肉的活计,享年八十七,寿终。”

“阎王大人,您看我没说谎吧。即已证明我说的不假。我是不是能回去啦?”

“老崔呀,我们虽然是地下之神,常年少见光,但心胸依然要开阔些,人家这个是先人立下的规矩,作为晚辈的怎得不从?今日之事既是意外,小以告诫,我们也省了不少事不是吗?找个人给他送回去吧。”

“不行,话虽如此。但此人仍不能放,阎君,并非属下狭隘。他贿赂本官。此物便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