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治水业绩;善用人才

为了滇省治水能够更加高效稳妥,朝廷同意鄂尔泰所奏之设置,“全省有水利地方之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经吏、吏目、县丞、典史等官均加水利职衔”。

此举虽没有专设水利官之职位,但以地方副职官员兼任各地最高水利行政长官的制度建设,大大提高了各地方官员对水利的重视,从而增强了地方官员的治水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人事方面为地方治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发展了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治水能力和农业生产力。

以上两种制度建设,无不体现了鄂尔泰以制度兴水利的理性思维。

在清朝中前期,这种高度重视水利、以科学的方法治水的官员委实不多见。

尤其是地处西南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治水的经济资源和人才资源都大不如中原、江南等地。

鄂尔泰是一位政治家,也是雍正的知心大臣,常与雍正谈论用人之道,强调去庸重才,宁用有才而不肖,不用贤而无才之人。

鄂尔泰在雍正四年,八月六日的奏折中,强调用人要得当,云:“政有缓急难易,人有强柔短长,用违其才,虽能者亦难以自效,虽贤者亦或致误公;用当其可,即中人亦可以有为,即小人亦每能济事。

因才、因地、因事、因时,必官无弃人,斯政无废事。

鄂尔泰又说:“大事不可糊涂,小事不可不糊涂,若小事不糊涂,则大事必至糊涂也。”

“忠厚老诚而略无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聪明才智而动出范围者,可用而不可信。但能济事,俱属可用,虽小人亦当惜之,教之。但不能济事,俱属无用,即善人亦当移之。”

他强调用人一定要得当,什么职务,什么差事,用什么样的人,人、职相当,就能发挥人的才能,该办的事情就能办好。

他认为任用官员要人才与职务相适合,最终目的是要把事情办好——“政无废事”,就能把国家治理好,这是他考虑用人问题的出发点。

他在改土归流中,提拔重用了哈元生、张广泗等人,使他们成为推行改土归流的重要人物。

鄂尔泰基于他对属员的了解,提拔了一批人,也参劾了一些人,基本上做到知人善任。

鄂尔泰的趋奉雍正帝,更表现在他违心地助长雍正帝搞祥瑞。

雍正帝崇信祥瑞,鄂尔泰则投其所好,每每以报祯祥取悦雍正帝。

他频频奏称云贵出现诸如嘉禾、瑞鹤、卿云、醴泉等。

雍正六年,十二月鄂尔泰奏报:万寿节那一天,云南四府三县地方,出现“五色卿云,光灿捧日”,次日“绚烂倍常”。

雍正七年,闰七月,鄂尔泰又奏报,贵州省思州和古州在一个月内祥云连续七次出现。

有的官员不赞成鄂尔泰这样献媚,如,大理县刘知县说:“我怎么看不到卿云啊,莫非是眼里迷了沙子?”

雍正帝很不满意这些说风凉话的官员,他说像鄂尔泰这样的督抚陈奏祥瑞,是出于强烈的爱君之心。

雍正帝为支持鄂尔泰,即以卿云之报而给云贵官员普遍加官晋爵,如鄂尔泰由头等轻车都尉授三等男爵,云南提督郝玉麟从云骑尉晋为骑都尉,其他巡抚、提督、总兵各加二级,知县、千总以上俱加一级。

可见鄂尔泰报“卿云”不同寻常。

鄂尔泰报“卿云”时,曾静投书案发生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