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洛从包中取出了一个纸团,慢慢打开后,里面是一个塔形的奇怪东西,外表黑乎乎的,看不清楚花纹。
庄盛问,“这是什么?”
袁洛说:“引火器。”
看着庄盛、朱玉不解的眼神,袁洛一字一句的说,“准确的说,是爆燃引火器。是一款特殊产品,根据里面装填的炸药种类、数量可以产生不同的燃烧效果。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可以随时爆燃。”
袁洛越说越激动,“这东西!在我爸事故现场,发现了十几个!”
庄盛看着袁洛,“那这个是?”
袁洛说:“我衣柜里的!我找懂行的人看了,说这个一般是国外军事用的。但是装填的炸药种类他们分辨不出来,消防上也查不出来。”
庄盛开口道,“这是重要证物,要交给公安封存保管的,你现在自己拿着,证物还怎么起到证明目的!”
袁洛气愤道,“公安已经做出不予立案决定了!这个案件做意外处理了!”
庄盛开口道,“申请复核了吗?”
“申请了,维持。”
袁洛闭上了眼睛,胳膊又有些无力地搭在桌面上,整个人看起来疲惫极了,像一只无处觅食的黑天鹅奄奄一息地停靠在水草旁。
庄盛沉默了。
眼下这种困局,只靠这几个证据根本串不起来,所有的都是怀疑,没有具体指向,刑事案件恐怕很难启动起来。更别提过去的沉积旧案,证据线索早都消失殆尽了。
法律既迷人美丽又严酷无情。
它所有的事实都是靠证据搭建的框架来构筑的,缺失证据,或者无法形成链条的证据,就是无法指向唯一事实。
真相就此被湮灭在时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