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没想到给温美酒送口吃的,还要挨揍,下意识的抱头鼠窜,这更惹恼了温美酒。
他在前面跑,她在后面紧追不舍,没一会儿从后面抓住了他披散着的头发,一扯,人就被揪了回来。
“不知错,还敢跑,你当初和我是怎么说的?”
他上身没衣服,温美酒无从下手,总不能去抓他的裤子,只能松开头发,去揪他的耳朵。
“错了,错了,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阿特倒是见好就收,他是故意跑的,就是想逗一逗温美酒。
温美酒还以为他真服气了,低头一看,这货竟然笑得龇牙咧嘴的。
“笑什么笑,抢别人的马驹儿有那么好笑吗?”
抢过他手中的树杈子,带着那肉塞进他的嘴里,撑得鼓鼓的,温美酒才觉得解气了一些。
松开他的耳朵,转身拍拍手上,拍拍身上,温美酒长出一口气。
拿走嘴边的肉,阿特眼前亮了一下,低头捡起温美酒脚边一个漆黑的东西,嘴里嘟囔着:
“这是什么?”
温美酒回头一看,是自己的匕首,估计刚才拍衣服的时候给弄掉了
她的匕首是二十三世纪的工业产物,自然和现在铁匠铸造的匕首有区别,打眼一看,就吸引了阿特的目光。
不等她要回来,阿特已经从鞘里抽出了匕首。
“哇!”
阿特从来没见过做工如此精细的匕首,刀背上有鱼骨状的防滑槽,匕首通身漆黑,只有刀刃部分是银白色。
男子爱刀,从古至今,这仿佛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印记,阿特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