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好斗,厉害的武器不但可以傍身,还可以让他们心想事成,无往不利,这一本性延伸几万年,所以男人对一些枪支类比较青睐,也是基因里生存的本能展现。
王公子的行为已经证实了温美酒的猜测绝非臆想,要是他见到了东西不想撒手可怎么办?
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胸前,温美酒似乎心有余悸,努力的转动眼球回忆了一下,之后道:
“黑疙瘩,哦,公子说的是那个暗器吧?
事情完成之后,我早就把东西还给了张大哥了,那暗器不是我的,我不可能占为己有。”
温美酒曾经做过杀手,她的警惕性非常高,一般的人根本不想跟踪她。
王公子和止争的功夫都非常高强,加上她对他们没什么戒备,这才被跟踪也没发现。
不过,就算他们功夫高强,只要离她很近,她也是可以很快察觉到的。
既然她没察觉到,那王公子肯定也是远远跟着她的。
离得那么远,那他就不可能知道她和张参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具体的事情,她随便撒个谎都能成立。
“张大哥,他是谁?”
果然被温美酒猜中,他不知道张参是谁,这事情就更好办了。
“张大哥是我的结拜大哥,他是在军营中当差,经常会遇到各种危险,有那样趁手的暗器傍身,就会安全好多。
他是怕路上出事,就借给我用用,事后当然要还给人家了。”
眼眸的余光狐疑的看着温美酒的脸,王公子不相信她的话,之后问:
“你说的张大哥,可是那位押运粮草的头目?”
温美酒点点头,这家伙还能自动对上号,脑袋也是非一般的好使,想骗他也得小心点了。
“我看他开始好像并不认识你,怎么就承认了你的大哥了?”
王公子冷峻的眉头紧紧的蹙着,褶皱只增不减。
温美酒轻笑,避开他审视的目光,慢慢道:
“这可能就是上天给的缘分,我想找人弄点粮食帮家里躲过难关,正好就遇到了押运粮食的张大哥。
他看我可怜,人又懂事,就认我做了干妹子。
张大哥人好,礼数多,觉得应该送给妹妹一个见面礼,身上又没有什么东西可送,就把那黑疙瘩送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