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 不知道解释权归我吗?

“有道理!太有道理了!

人犯错了,我们就该给对方一个改错的机会不是?”

“郡王大义啊!”

“这样吧,他们两人也是符合八议之人,我就向圣上奏请,罪减一等,赎刑怎么样?”

“谢过宗正卿!您可真是秉公办事,深明大义之人啊!”

接着,崔损之就拿着李孝恭给陛下的,然后被批示的奏书来到蜀王府找李恪。

李恪当场就狮子大张口!开出了一人五十万贯!

“什么!五十万贯?蜀王殿下你说错一个字吧?”

“没错,就是五十万贯!怎么的?嫌多?”

崔损之当然嫌多!而且还是超级的多!

“蜀王殿下,哪怕是他们犯了死罪,也不至于这么多钱吧?”

确实不至于,按照八议之人的赎刑来说,哪怕是死刑,最多就是一百二十斤铜。

折合大唐钱,就是十九贯钱。

隋炀帝时期,因为缺钱的原因,全国境内的起义军首领被抓,最多也就是五十贯钱就能免死。

但这个钱的多少,是办案人根据案子的轻重来定的。

李恪就是故意往大了定,本来就是为了捞这么人的钱,而且因为崔宏业上次来,这钱就多的要命。

这年头的钱是很值钱的,在长安一文钱能买两个胡饼,在关中之外的一文钱能买六到十个胡饼。

即使是像王家嫁女儿,主家的嫡系女儿,聘礼也才三四十万贯。

李恪张口就是五十万贯!他们崔家是拿的出来,但也要集合全族之力,才拿得出来!

李恪看崔损之这样,就马上掰起手指头数起来。

“你看啊,逼一个良民为奴,处以绞刑,按照现在的价格来说,就是十九贯钱,这没错。

但你们崔家的那两个子弟,手里可不是只有一个贱民,那就是......”

崔损之知道李恪的意思,就是有一个就得加一个,崔损之赶紧打断。

“可是唐律规定,没有卖出去的,应当罪减一等啊。再说了,他们是从李寿手上买来的,事先也不知道啊。”

李恪一看崔损之这样,还敢跟自己犟嘴,不知道解释权在本大王手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