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画家们画某幅作品的时候,很多时候非常难一次就画到让自己满意。
尤其是某些有重要意义的写生画。
为了画出最好的效果,就需要艺术家同一个题材,同一张作品反反复复从早到晚的画。少的可能画个五六遍,多的画个上百遍的都有。
甚至一有激情了就画,
这样才能在海量的练习的吉光片羽中,抓住那份让观众因为美丽而窒息的伟大作品。
有观点和文献认为,列奥纳多·达·芬奇至少画了三幅《蒙娜丽莎》。
至于莫奈的《干草堆》存世的有25幅,《睡莲》大约数量在181~252幅之间。
甚至根据书信和友人的回忆,为了把握巴黎街头的一座文艺复兴时期教堂的色彩和线条,这位艺术家曾经足足画了几年的时间,保守练习之作也有上百张。
有些画家会把不满意的作品毁掉,有些画家则不会。
顾为经觉得自己可以先练个几十幅《阳光下的好运孤儿院》再说。
反正熟能生巧嘛!
就算技巧不足,重复绘画所积攒下的心得,也对画面最终的效果有很大的益处。
而且,【缪斯女神的赐福小蜡烛】能够激活的创作时间,对于一张长宽10英寸以上的画作篇幅,其实太短了。
这幅画的用时比他第一次尝试要快不少,可也足足用了半天的时间,从中午画到了黄昏日落。
满打满算,
蜡烛点燃的十来分钟的时间,也就够他紧赶慢赶的画张小尺寸的画刀画而已。
“嗯,提起画刀画……我昨天晚上睡觉前想到了一件事来着。”
顾为经挠了挠头发,自言自语了片刻。
他弯下腰,在卧室的床底下摸出来一个深色的铝合金画筒,拧开画筒上的盖子,从中抽出了一张卷好的画布。
顾为经将画布在桌子上展开,露出了其间坐在沙丘上小男孩的造型。
这是之前他所画的那幅《夜晚沙丘上的小王子》。那张给Scholastic集团制作的新版《小王子》供稿的封面画。
这张画被顾为经小心的收到了画筒之中,保存了下来。
对于顶级的插画师群体来说,
他们不少人到了二十一世纪20年代的今天,依然在坚持纸笔作画。
其间深层次的原因除了嘴上所说的“纸笔能带来更好的绘画质感”、“追求老派Old school的作画习惯”、“只有感受到笔尖在纸面上的摩擦,才能激发老子创作的灵魂,否则只是电子产品的奴隶”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
还存在一个非常现实的考量是——纸制插画可以单独拿出来卖钱。
插画师笔下所创作人物版权和多数与之相关商业权利,通常肯定是都归出版社的。
比如说,迪士尼插画师下班后偷偷以私人的名义画米老鼠在网上卖,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谁敢这么干,就等着被律师起诉吧。
地表最强法务部不是和你开玩笑的,绝对会像疯狗一样扑上来咬。
小主,
同理,
顾为经绝对也不能顶着侦探猫的马甲,在Fiverr上私自创作任何有关“小王子”角色内容的作品,连对自己画出角色二次改编都不被允许。
然而在合同中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他将电子图片提供给Scholastic集团后,可以保留画刀画原稿的所有权并随意支配。
顾为经可以任意出售原稿。
插画师若非到了漫威教父斯坦李、米老鼠的作者沃尔特·迪斯尼或者获得了安徒生奖这种地位的大佬。
现代漫画师、插画师所出售的作品原迹很少会够资格开专题拍卖会。
通常属于苏富比、嘉士德不定期举办的杂项文玩拍卖活动里,用来开幕时卖卖的热场作品。
北美洲的画家则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