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十二章 抉择

这两条合体之道,无疑是完全的两个极端。

一个舍弃自身,以身合道,顺应规则,主动融为规则的化身,完全可以说是顺天而行,执掌天威。

一个则是以自身为舟,承载规则,以自我成道,某种意义上而言,也可以说是逆天而行。

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前者顺天成道,自身为规则延伸,只要在灵界天地之中,也还可得更多的灵界规则伟力加持。

而后者逆天而行,以自身为规则,铸就合体,自然不可能得天地规则伟力加持。

若通俗对比,前者就相当于有天地伟力加持的元婴之境,而后者,则是被天地厌弃,没有天地加持的元婴之境。

只不过,前者的顺天而行,所顺应的,也只是这灵界天地规则。

一旦脱离灵界天地,实力必然会有极大的限制。

而后者,自身即为规则,修自我之道,纵使踏足混沌虚空,诸天万界,也不会有丝毫的影响。

但身处这灵界天地,却不顺天而行,自然难免被灵界天地排斥。

故而,若是以自身承载规则,修自我之道,每隔千年,灵界天地便会降下雷劫行天罚之。

若成功度过雷劫,那便可安稳千载,若未能成功度过雷劫,幸运者,或许还能残存受创之身,苟活千年。

不幸运者,那就是在雷劫之下飞灰湮灭,一身规则修为,也会消散在这天地之中,为天地之养料。

相比较前者的顺天而行,后者的我即规则,所要付出的代价,无疑就残酷得多。

但前者顺应天地,无疑也会被灵界天地所束缚,谈不上真正的超脱自由。

故而,在这两条合体之道上,又演变出了第三条合体之道。

而这条合体之道,则是旨在避免前两者的极端弊端。

在楚牧看来,或许也可以说是取前两者之精华,祛前两者之糟粕,但也可以说是取巧之下的中庸之道。

第一条合体之道,是以身合道,褪去生命本质,顺天而行。

第二条合体之道,则是我即规则,是保持本我的逆天而行。

而第三条合体之道,则是熔炼本命之宝,以宝物合道。

如此合道,既可以稍稍避免以身合道,被灵界天地束缚的缺陷,也可以免去第二条合体之道被灵界天地排斥,降下天罚的恐怖后患。

但显然,第三条合体之道的缺陷,同样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