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二章 砍什么头,砍脚啊!

这样战斗中有需要的话,你们就可以随时使用蜜虫恢复伤势了喵!”

说着,香兰掏出个小火镰,点燃了猫头状香团的耳朵尖。

一股带着甜味的烟气,缓缓弥散开来。

“挺不错。”安希尔点点头,给予了这种颇具实用性的新技能相当高的评价。

香兰又得意地望向猪扒,猪扒挠挠耳朵,没有说话。

心中想的却是“自己是不是也该学些新东西了。”

夸了香兰几句后,戈登让同伴们做好准备,然后独自扛着大剑,走向溪流中沉眠的惶怒恐暴龙。

他本来是准备砍脑袋的,却见剑术大师向他走来,还对他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不要砍头,砍脚踝,效果更直接些。”剑术大师简单说了句。

戈登看了沉面中的惶怒恐暴龙一眼,立刻明白过来剑术大师的意图。

经过这段时间的袭扰周旋,这头恐暴龙的“肉质”已经被剑术大师他们探得很清楚了。

——胸部与头部相对较软,腿部与尾部次之。

如果从这方面考虑,瞄准头部与胸部攻击是最有效的,但很多时候肉质并不是唯一考量。

看这小房子大的脑袋,这肌肉堆叠的胸口,挨个七八下真蓄力斩一点问题都没有,还不如砍脚趾脚踝。

兽龙种的后足,是它们行走与保持身体平衡的唯一肢体,后足若是断了,那胜局也就基本锁定了。

当年在冻土狩猎那头同样饿疯了的恐暴龙时,最后就是靠砍脚赢的。

见戈登涉入溪水,走向恐暴龙的足部,剑术大师微笑了笑,“接下来就交给你们,我们就不在这儿多停留了,不吉利。”

说着,老猎人朝伊芙琳与玛卡挥了挥手,三人撤出猎场,回往营地。

戈登则是边走边往嘴里倒着药剂,鬼人药,强走药,撒把鬼人粉尘,再丢颗鬼人药丸。

这种时候没必要省。

药剂迅速起效,感受着体内沸腾的气血,戈登用力一咬舌尖,激活【赫耀】的龙气活性状态。

虽然龙气活性的效果在新大陆有所削弱,但总还是有作用的。

外物的准备全部完成,戈登横挥大剑,开启兽魂附身,浑身血色斗气汹涌燃烧,他站到恐暴龙腿边,扛起大剑开始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