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己想不到?

不仅想不到这种写法,甚至网络上已经有很明显的暗示了,书中也有各种铺垫,自己还是像一个傻傻的读者,被作者玩弄于股掌之间。

还有最重要的,自己究竟挑衅了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听说他还很年轻,那岂不是说只要他继续保持创作,未来自己还会被当做反面教材,被拉出来反复鞭尸。

自己这个西方推理掘墓人的称号就彻底摆脱不掉了呗?

此刻不仅汤姆道心破碎,西方推理圈的作者们也都人人自危:

“番茄出版社的宣传居然没有水分,这本《罗杰疑案》真的开创了新的推理写作手法!”

“太可怕了,究竟是什么样的脑袋,才能想出来这样这样愚弄读者的诡计啊?”

“以后我们写出来的小说,不会要跟这种怪物拉出来做比较吧?”

“谁能想到凶手还能这样隐藏啊?不过你还别说,我脑子里好像有灵感了!”

“你有灵感了?不好意思,我也有了!”

“你们这样跟风,不怕读者暴动啊?”

“番茄那边有说法了,这种写作手法叫叙诡,叙述性诡计,据说是由原作者李白总结归纳的。”

“叙述性诡计?在叙述方式上玩诡计?合适!太合适了!李白老师总结得太好了!我也有灵感了,我要写这个!”

“天呐!你们一个个都这样!一想到未来会有一大批叙诡小说上市,凶手都是第一人称的我,这样读者们真的会买账么?”

“你啊!怎么就不明白呢?李白老师都说道这么明显了,叙述性诡计当然不局限于凶手是第一人称的我,而是一种对叙述方式的颠覆,这种叙述诡计甚至不用作用于案件本身,作品的任何部分都能成为诡计!”

“甚至可以通篇引导读者认为这是叙诡,结果最终反转,这何尝不是一种叙诡?”

“服了!这就是国际主义精神吗?李白老师这是把饭喂到嘴里啊!”

“虽然他是个东方人,但他的推理精神必将在我们西方得到发扬光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