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亚瑟。
要知道,第一位恶魔学者是让·德·丰塔奈尔,他是十五世纪初的人物。而根据艾华斯第一次超越道途的晋升仪式来看……巨人潘考德夫妇的故事发生在1320年,而阿瓦隆成立于1340年。
这个时代根本就还没有恶魔学者,那些恶魔们都还是堕天司的使徒呢!
一个侍奉司烛的精灵骑士与堕天司的恶魔混在一起,这像话吗?
“你的思路是可以的,巨人的心脏与肝脏有着足量的生命力,所属的法力是火与土。而铜是属火的金属矿物、足以将其中的‘火元素’这部分的力量发挥出来。如果有鼠尾草、苋菜、姜和肉桂的话,还能进一步提升治疗效果。
——他还根本就没有进行过自我介绍呢!
可对方却并没有多少人类对精灵的敬畏,更没有对恶魔的忌惮与畏惧。
亚瑟缓缓点头,表情严肃:“你要记住,天孽之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唯心的。就比如说一个半精灵,他可以认为人类与精灵都是他的同族,也可以认为人类与精灵都不是他的同族。他自己内心如何判断,天孽之罪就也会如何评判。
“还好……”
“很好。”
你是谁?!
而在食用巨人心脏时,“身份不明的亚瑟先生”给出了经验丰富的评价与教导:
艾华斯心中想道。
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巨人又不算我的同族……”
“天孽之罪的根本原理,是‘将同类视为材料’这种行为本身的罪。它是一种傲慢之罪,是七大罪之首。而这个同类其实不一定限制为‘同种族’……也有可能是同民族、或者同国别、甚至是同一种人、亦或是感情很好的异族同好。
——等会,他这什么意思?
对方的视角是不是……出了些许问题?
正常来说,一个人类看到一个精灵骑士、骑着天马降临到这里,身边还跟着一头上位恶魔,难道不应该是先询问夜魔的事吗?比如说“她是谁”、“您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之类的话。
“你稍微等一下,”艾华斯打量了一下四周,便找到了可用的仪式材料,“巨人的心脏正好可以用来进行治疗。虽然魔釜已经没了,但这巨人应该有水杯、也可以用来当成锅……”
“而脱毛后的巨人背部皮肤,也可以用栲胶进行鞣制、制成皮革。用巨人之血里面炼出的油脂进行保存,七年之后再用烈火烧去。如果成功制作的话,就能得到一种抗魔性极佳的材料。能够免疫第三能级以下的许多法术伤害……”
如同魔女的魔药中,有一些必须放到炖汤之中才能发挥最大效力一样。
艾华斯听得心惊胆战。
……大哥,停一停,大哥!
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演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