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开始认识到男女都一样
通过李大福家这件事,李村的人们也开始真正认识到男女都一样的道理。之前,他们虽然听王思茹说过一些相关的话,但并没有真正放在心上。而现在,看到李大发“出嫁”后依然赡养母亲,他们也觉得李大发本来是儿子,应该养父母的。
如今,政府出面协调,竟能让李大福那两个已出嫁的女儿与他儿子一同平摊抚养费。不仅如此,家里父母辛苦挣下的财产——那栋房子,姐弟四人皆有份。若要拆除或变卖,必须经过四姐弟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至于田地,尚未调整出去的部分,也归各自所有。想自己耕种便自行耕种,若不愿耕种,可自行处理。可以指定给某人耕种,也可以租出去。
在过去,李村也有子女不愿抚养父母的情况。多数原因是父母年轻时与某个儿子共同生活,待到年老,若该儿子不愿赡养,其他儿子便也心有不甘。他们认为,父母在能劳动时都为你干活,如今不能劳动了,你不赡养,却要我来养,这在道理上说不通。为此,常常引发争吵,最终只得由村长出面调解。有时,甚至还会根据父母为哪个子女干活多寡来计算抚养费。无论事情解决得是否圆满,总归是能得到解决。
这次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是因为李国庆要求李大福的两个女儿也支付抚养费。李国庆甚至叫李大福去法庭告状。这一举动,给李村那些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们上了深刻的一课。
这件事在李村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一些原本重男轻女的家庭,意识到女儿也是有赡养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后,也开始逐渐改变对女儿的态度,更加注重培养和关爱女儿。
一直以来,李村的人们都坚信父母应该由儿子来赡养,毕竟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在他们眼中,女儿除了是个赔钱货,除了白白让父母养育一二十年之外,毫无用处可言。因此,李村的人们普遍轻视女儿,不仅不让她们读书,还在她们年纪尚小的时候就让她们下田劳作,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少些损失。
偶尔有那么几户人家对女儿疼爱有加,也不过是在女儿出嫁时多给些嫁妆罢了。而那些没有儿子的家庭呢?按照村规,就算是让侄儿耕种他们的田地,给他们提供粮食,也绝不让自家的女儿回来“霸占”村里的田地。
在李村人的心目中,那一点点田地,比生命还要重要得多。
然而如今的情况却大不相同,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纷纷踏上异乡打工之路,村庄里只剩下老人与孩子相依为伴。对于那些拥有大量田地的家庭来说,这些土地反倒成为一种沉重的心理负担。
如果选择雇佣他人耕种,那么各种杂费加起来,购买大米反而更为经济实惠。更糟糕的是,即使愿意支付工钱,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劳动力前来帮忙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