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跑越快,疾奔得脚下几乎飞起,陡地,身子往左一晃,突然消失无踪。
一瞬间,戚红药还以为它又行土遁了。
但走近一看,原来左面有个洞口,看起来,就跟他们方才经过的那百十来个一模一样,没有特别之处。
她便要追入,万俟云螭忽然横臂一挡,微笑道:“这次,让我先,好不好?”
一路上,他紧随着戚红药的脚步,从没有过阻拦、抢先的举动。
因为,在那些个转角、洞口面前,他没有感觉到危险。
但这个不一样。
戚红药望了他一眼,心道,你舍不得我,难道我就舍得你么?
一起罢。
不管前路有什么艰难,有什么危险,总归两人一起,就能面对。
身后脚步声迫近,他二人已经跃入洞内。
此处果真不寻常。
那“混血”找到了靠山。
“他”看见二人追进来,也不再跑,不再隐藏,而是往一双脚的后头一蹲,“嗬嗬”喘粗气。
那光溜溜白花花的身体实在夺人眼球,所以,戚红药一跃进来,视线先捕捉到“他”,接着,才留意到:还有一双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也一眼就能看出很脏的鞋。
鞋面满是漏洞,只有几根细线牵住鞋底,依依地不舍分离。
往上看会发现,这人的鞋子虽破,但比起他那身衣衫来,还算是好的。
——那一身脏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破得已经看不出款式的衣衫,勉强能遮住身体而已。
这人虽然穿了衣服,不知怎么,看起来比脚下光屁股的“混血”还要有伤风化。
幸亏这是个男人。
幸亏他没有头发。
否则,头发必定比衣衫还要肮脏吧。
“光头”站在那里,见有人突然闯入,并不惊讶似的,双手合十,冲着万俟云螭深施一礼,颂了声佛号,道:“戚施主,贫僧等候许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