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高的一个呼吸急促,紧盯着幽黑洞穴,眼底闪着一种残忍的光,他伸出舌头,来回地舔舐上唇——他似乎连舌头都变形了,变得细长而尖锐,若再分个叉,便像蜥蜴更多于像人。
一探出,竟直接舔到鼻子。
“还等什么,杀进去,把那女人——”
身边的侏儒面色阴沉,低声道:“甘六,不要忘记你的身份,戚红药早晚要与二爷结契,你做事前,自考虑清楚。”
魏普生抽筋似的扭了下脖子,心底烦躁。这种“易容”术,看似便宜,但实际上,每动用一次,都很伤身体,他觉得自己肩胛处的骨骼没有被安置好,有点儿错位。
甘六转头啐了一口,恨声道:“她算个屁!没听见二爷说么,砍杀随意!”
魏普生自觉已尽了这点微薄的同僚之情,再不多言。
自己要找死的人,谁能拦得住?
——他倒不是说戚红药有多么厉害,只是,那早晚是二爷的妻子,而他们这些做随扈的,表面很得重用,说到底,也不过是刀,是剑,是用来消耗、磨损的。
他们连人都称不上。
但魏普生不觉得这想法是一种侮辱——他认为这个定位很精准,他觉得,人活在世上,如果连自己的位置都摸不清,没有自知之明,就只好浑浑噩噩一辈子,不死也只是浪费口粮。
做一把刀,没什么不好,只要尽量让自己保持锋利,就不需要考虑其他事情。
他觉得自己是个明白人,因此早有打算——待会儿动起手来,只奔着庞娟去,对戚红药,能避则避。
鼻腔里隐约能闻到一些腐臭味,来自身边众多的白衣腐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