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情人发

甘六眼中闪着一种兴奋和残忍交织的光。

二少只要一个,剩下的两个,也许他可以玩一玩再杀。

有些人喜欢斗鸡,有些人喜欢斗狗,还有爱好斗虫的——但甘六觉得,那些都很无聊。

要说斗,还得是人。

人,才是世上最好斗、最善斗的存在。

他小的时候,就常被驱赶着跟其他分支或杂役的孩子斗,输掉不会死,但会沦落到比死要更难受的境地。

想到童年往事,他的心跳微微加速,血液也有些沸腾,这一瞬间,微不可察的露出一丝杀气。

就这么一丝丝——他们就发现了他!

虽然,他本来就是要他们发现自己,但实不该是现在。

事情没有按计划进行,不过……他只遗憾的叹一小口气,又高兴起来。

现在动手也没什么关系。

陷阱,是需要饵的,他自己,也是诱饵的一种。

他选中的这颗树冠,是百米之内最大、最高的一棵,从那三人走的路上必能看见。

他只用了三五个呼吸的功夫,就布好了机关。

只要一个合适的契机,他就会发出一点响动,引猎物上来。

甘六心里有数——三人必定不会都上来,最有可能是上来一人查看情况,他便先擒住这个倒霉蛋,废了他的行动能力,拎在手中做人质。

那之后,如果剩下的两个投鼠忌器,自是最好;如果他们心狠手辣,不顾同伴死活,倒也无妨,他已经想好至少六种办法,来应对突发状况。

——他就是这样打算的,所以,在看见万俟云螭过来的一瞬,甘六兴奋得有些发抖:蠢货!

茂密的树冠不止遮掩视线,也给一些要命的东西打了掩护。

枝叶间遍布着无数蛛丝般粗细、却刀斧难断的线,若在阳光下,本来会有一点反光,但在树荫里,它们几乎是隐形的。

这是甘六的三项绝技之一,曾有人见过后对此厌恶至极,称之为“魔鬼线”。

甘六觉得不好听,他花了三天时间追杀那个乱起名字的人,最后在其尸身刻下‘情人发’三个字。

情之一字,最断人肠。

情人的发丝,用来断人血肉,岂非再合适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