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晚,月上枝头,城墙下燃起了篝火,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郑校尉穿着皮甲,手持利器,带着一众兵丁站在城门后。
不是他们不想骑马,而是五通县统共只有五匹马,其中两匹已经老得鬃毛都白了,剩下的三匹则是青壮,且极会欺负人,一旦叫它发现骑者是个生手,便会带他走更颠簸的差路,甚至尝试将他甩下去。
骑马并不那么容易,郑校尉以前拉出那三匹青壮叫兵丁们骑。
许多兵丁一骑上去,还没坐稳,马就飞驰而出,等回来了,屁股也叫磨烂了。
马奔驰的时候,人得用双腿夹住马腹保持站立的姿态,否则屁股一定会被磨烂,练出一个骑兵的成本太高了,一个生手要想成为骑兵,非得下苦工,用大量时间去练。
于是虽然要急进急出,但是他们没马可骑。
偏偏县令不懂兵,更不懂打仗,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那些逆贼也没多少马嘛。
郑校尉在心中叹了口气——怪不得这人只能当个县令。
朝中的大官人们也未必懂兵,但一定知道奇袭的奇字是什么意思,是要出其不意,要施以雷霆之击。
霍去病为什么能以少胜多?在不熟悉的地方作战却屡克匈奴,正是因为够快。一波接一波的奇袭,不叫敌人有片刻休整的机会,没有马,怎么快起来?
难道人的双腿还能跑过马吗?
不过五通县要是真能给所有士兵人人一匹马,他也不会想投了。
倘若每个兵丁都是骑兵,都有一匹马,用他的法子,未必不能杀出一条血路来。
正因为明知会输,才会想给自己一条后路。
为什么打不过辽人,不就是因为辽人兵强马壮吗?要说兵强,倒还能弥补,可马,汉人中有几个会养马的?养都不一定养得好,更何况让马生马了。
倒是关外人会伺弄马……但那些关外人可不愿意为汉人做事。
就在郑校尉眼前,城门缓缓开启,郑校尉高喊道:“儿郎们,随我冲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
士兵们在郑校尉身后装模作样的吼了几句。
城墙开了一个缝——自然不会全开,倘若兵丁们输了,那便将城门紧闭,叫他们在外头等死,若是赢了再开城门让他们进来。
郑校尉一阵齿冷。
他错了,县令还是死了好,死了的县令才是好县令。
可他没有停顿,高举利器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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