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换成了个好大喜功的,溪山大队早就被他叶炯给折腾散了。
结果呢,又搞失踪这一招!!
天知道当半夜听到余宽他们过来说叶炯不见了时,他们是有多慌乱。
甚至,他们整个大队为了找他,整整一宿没有睡觉,将整个大队外加附近的几座山都给翻了个遍,差点没掘地三尺。
结果人家呢?多厉害呀,一声不吭,就自己跑去了公社!
“荣松叔,你们怎么不派人过去跟我说一声?我好派人过来帮忙找人呐!
大家都没事吧?没受伤吧!”
三大魁对此真的一无所知,昨天晚上也没人通知他这个事。
自从那三年饥荒过去,他又升为正主任之后,就搬去了公社,平时若非有事,鲜少回来,一般回来走动的是他媳妇大魁嫂子。
兴许是太晚了,距离公社也有段路,所以避开了他。
“那时候都挺晚了,再跑去公社找你,那都要子时了。我们就想着,这一去一回的,费时间,说不准那个时候人已经早到了呢!”
“受伤是没受伤不过大家伙都跑山上找人去了,我得让人把他们给叫回来。”
“是该叫回来。可别进了深山,那深山老林老危险了,大家伙可不是 晴子和根叔,进山就跟进自家后花园似的。”
“这我知道,你简章叔已经去了。”
“不过,大魁呀!你还没告诉我,这叶炯叶知青,跑去公社做什么?”
“唉!一说起这个我就来气得很!老气老气了!”三大魁义愤填膺道:“那鳖孙子哪里是去的公社,他是去的县城,自个跑去宾川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