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有个不长眼的小兵不小心泼了散兵一身水,原本散兵只是给他一辈子子的假期给取消了
结果半夜里,青云率领自己手下的军伍,也就是『不死军团』的士兵,给了他们全家每日整整24小时的“假期”,而且假期时间为永久
他们可不想因为一点小事而“休假”,能跑的跑,不能跑的直接连滚带爬走了
“呵~,胆小鼠辈,若是被旁人看见,还以为我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看来应该和队长商量一下,每人每天多训练三个小时
6小时睡觉,1小时吃饭与解决生理需要,剩下的时间全用来执行任务和训练吧”
决定将此提议告诉队长之后,青云选择换一身衣服再走,除了愚人众的高层外,很少人见过他,普通民众根本没机会,换一身衣服可以有效隐藏自己的身份
回家换一身衣服的同时,青云也不忘将小散猫给抱了出来
他穿的是一身淡紫色的锦袍,胸口上绣着一只墨麒麟,身上再穿着一件蓝色裘袍
长发成高马尾,插入一根玉簪子,左腰上吊着玉佩,哪还有半分轻轻一言便血流成河的恶魔之态,仅剩下那翩翩公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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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至冬的街上,路的两旁已经堆起了雪,所幸的是至冬国的实力十分强大,已经可以机械化铲雪了
皑皑白雪纷纷飞舞着,深紫色的发梢与那优雅的身影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庸懒而又不失风雅,那身高更为其毫无波澜的面庞平添了几分可爱,当然,除了散兵之外,认识他的人绝对不会那样认为,歧视他身高的,可都死了
看着周围的小商贩,青云觉得还是比较新颖的,毕竟他现在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惯了
周围有不少至冬和别国的女孩在偷偷看着他,恨不得把他活吃了,别问为啥,因为青云看上去年幼,但是举手投足间的优雅堪称绅士
而且就凭那逆天的颜值已经足够吸睛了,身上还有股子成熟男人的稳重感,就像十五岁左右的小少爷一样
小姑娘们巴不得青云赶紧看上她,毕竟童养媳也不错
当然,一切只能是幻想,暂且不谈青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