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巷子口,一只腿撑着,看上去懒懒散散的,好像没睡醒一样。
何书瑶其实是有些脸盲的,之所以记得他,是他身上气质太特殊了,有一股不羁的劲儿,人群中很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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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便收回了视线,并没有什么好奇的地方,她还有事情要做。
何书瑶口中这位气质特殊的少年就是裴云霄,昨天碰到是巧合,今天在巷子口是专门来的,就是想要确认一下是不是那天见到的姑娘。
裴云霄第一次见到何书瑶是在前天码头,从她下船的时候他就看到了。
黑色的长裤,白色的衬衫,辫子在一边松散着,明明是最简单的衣服,偏偏她穿上格外的不同。
抬起头的那一刻,裴云霄就觉得自己突然心颤了一下,沉寂多年的心好像又注入了活力,仿佛枯木逢春。
实在是太漂亮了,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丽,这一刻才格外的痛恨自己没有多念几年书。
她好像是与周围的世界隔开了一样,清清冷冷的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下子就把他的目光牢牢的抓住,再也挪不开。
后来看到有人接她,上了一辆车,一看就知道身份不一般,直到车开走,他都没有收回视线。
还是旁边的人推了他一把,“行了,别看了,不是咱们能高攀的上的。”别说高攀不上了,甚至见都见不到。
裴云霄没有说话,继续干着手里的活,今天本来是休息,他不想看见那群人,就出来转,被认识的人顺道抓到码头干苦力,还能挣点钱也挺好。
今天来的值了。
至于那人说的话,他压根就没有放下心上。
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只要是他裴云霄想干的事就没有干不成的。
看上的人也不会轻易的放手,他执拗一根筋,不然也不会小时候被扔出来凭着一股狠劲到现在没有人敢招惹。
但好像这次老天都格外的眷顾他,第二天上班路过那洋房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出来的姑娘。
激动的心情让他一天都心不在焉的,一到下班的时间迫不及待的冲了出去,回家的时候还专门从那里经过,不过,并没有看到人。
他也不气馁,早早的就在巷子口等着了,就为确认是不是那天的姑娘,现在确认了,无比的确认就是她。
今天何书瑶依旧是黑色丝绒长裤搭黑色的V领毛衣,外面还穿了一个棕色的小皮外套,又酷又有魅力。
从他身边经过时带来的一阵风都有香味在弥漫,一向头硬,嘴硬,脸皮硬,再加上拳头硬的裴云霄还是低下了头。
他这不是怂,是怕把人吓到了,等他缓缓,再来偶遇,从何书瑶身后一溜烟就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