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有一两只不在是正常的事儿,但是数量逐渐减少了大半,即便是傻子也能看得出不对劲儿了。
那时的宋遇年纪小,虽然担心,可也不敢不听祖父的话,到处乱跑。
眼看它们丢失得越来越多,他心中焦急。
便索性,偷偷将它们圈养起来,关进了研究院废弃的小仓库里。
“那天晚上,正逢祖父祖母带着我留宿研究院,我恰巧觉得那晚吃的小鱼格外鲜美,它们兴许会喜欢,便稍稍藏了一碗,就跑到了旧仓库里想找它们……”
说着,宋遇脸上的表情变得阴郁又厌恶,似乎强忍着情绪似的,继续说,“我发现明轩就在里面,透过门缝,我看到他拎着一只小狗的后脖颈皮毛,生生用手掰断了它的后腿……”
小狗的惨叫声十分刺耳,“嗷嗷”叫唤个不停。
宋遇当时不过就是一个孩子,哪里见过这阵势?直接被吓得大哭了起来。
他的哭声和小狗的叫声很快便引来了吃完饭难得出来散步消食的祖父祖母,因着距离很近,二老当时也还算年轻,腿脚利索,没让受惊得明轩捉到拔腿就跑的宋遇,也没让那双沾了血的手触碰到宋遇。
断腿的小狗并没有出血,那血是倒在一旁的那只大橘的,它被小刀割掉了鼻子,剜下了眼睛,身上的皮毛被血染的通红。
兴许是关了门时,仓库的隔音还算不错,以至于竟然不曾有人听到过有什么动静。
那时,宋遇才知道,这人喂流浪动物,不过是为了降低它们得防备心理,好让自己有机会接近它们,然后伤害它们而已。
他在它们信任得亲近他时,向它们伸出了致命的屠刀。
那天的画面宋遇一直记得,骨瘦嶙峋得男人苍白的皮肤上飞溅了几滴猩红的血液,他的眼神阴狠得像是要吃人似的,那双骨节宽大的手上血液往下不停得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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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开始,宋遇大病了一场,发烧烧到了四十度,简直都快烧迷糊了。
醒过来时,都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原本因为害怕再次见到明轩而不敢回研究所的他被祖父祖母告知,明轩死了,因为车祸,抢救不及时死在了手术台上。
“后来听说,他签订了器官捐赠协议,我们还都吓了一跳,因为当天的情景,祖父祖母也都看到了,我们都难以想象,他竟然还是一个这么……英雄主义的人……”
宋遇似乎觉得“英雄主义”这个词有些不合适,可实在又找不到什么其他的说法来评说,至少有“爱心”这样的词,在他看来更是不合适的。
“听说他的女朋友也是受了他的捐献才复明的,对吧?”宋遇接着补充道,长长的叹了口气,脸上还是一副“心有余悸”的神情,“或许他当真是深爱着那个姑娘的,也说不定……”
“当初听祖父说,明轩是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原本是有机会进入央企的,但是他因为觉得央企的收入不如私企的研究所收入高,不过是混吃等死的活计,也没什么太大的上升空间,国家荣誉感和成就感又不能当饭吃,为此浪费青春简直太过不值当了。”
“所以,他才进了祖父的研究所。那时,虽然祖父的研究所也算不上景气,但是祖父从来不曾亏待过小组的学生们,即便没有赞助资金时,也时常用自己的积蓄把他们的工资和补助补全,所以综合看来,比起央企企业,祖父那儿待遇还要更好上一些,只是加班的时间更多罢了。”
在得知明轩临终前捐献了器官后,宋家二老也有些迷茫了,甚至还曾经自责过是不是当初研究所的压力太大,才把这样善良的一个好孩子,逼到了残忍虐杀动物的地步。
为此,在那之后,研究所里便常年外聘了一个心理学教授,定时为工作人员们做精神健康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