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导!”盛书砚推开靠近院子的那扇门,笑眯眯地看着常峰瑞喊道,“我考虑好了!”她也没有卖关子,“您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我也不能辜负了不是?”盛书砚说。
常峰瑞等的可不就是她这句话吗?顿时,常峰瑞那张已经布满了不少褶子的脸就笑开了。
“好!好!好!”常峰瑞连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快步走回到客厅里,“小盛啊,你放心,你这张脸,就适合演电影!”
说完这话后,常峰瑞又偷偷朝着侯天河的方向看了眼,欲言又止。
等到盛书砚送常峰瑞出门的时候,常峰瑞看了眼侯天河在客厅里收拾茶杯等用具,没有跟出来,这才将心里憋了很久的话偷偷讲了出来。
“其实小盛你这老公外貌形象也挺好的,就是人看起来凶了点。”常峰瑞摇了摇头,“估计观众不喜欢。”
盛书砚哑然失笑,决定这时候还是给侯天河挽挽尊,“常导,他其实就是看着严肃,人还是不凶的。”
常峰瑞哼笑了两声,表示不相信。他好歹也是在娱乐圈里混了那么多年的人,什么样的角色没见过?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只不过现在常峰瑞的目光越过盛书砚的肩头,看着在房间里面认真收拾残局的年轻男人,心里敞亮。
谁能想到在外人面前看起来又冷又凶的男人,在自个儿媳妇儿面前那简直听话得不行?
如果他没有听错的话,刚才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乖乖巧巧的小姑娘安排那位在部队里都很有点名气的侯团去做家务活儿。
男人在家里做家务活的本来就不多,更别说像是侯天河这样的,媳妇儿说什么就去做什么,毫无半点怨言的男人了。
常峰瑞是昨天晚上跟着电视台的人一块儿过来的,本来也不会在部队里停留太长时间,到傍晚的时候,他人就离开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常峰瑞就已经跟盛书砚商量好了日子,他给盛书砚一周的时间交接文工团的工作和收拾行李,下周周一就在市里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