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听说不满14周岁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

青春期男生特有的公鸭嗓,低沉、嘶哑、难听,那一刻却代表正义。

三个人很快就打了起来。英雄不愧是英雄,敢见义勇为必定是有底气的,他随身带着一根甩棍,展开足有半米多长。

赤手空拳的小混混当然不是身怀利器的英雄的对手,小混混最后被打得屁滚尿流,哭爹喊娘地叫救命。

英雄横刀立马棍指二人,说道:“你们刚刚欺负女生的神气劲儿呢?使出来啊。”

“欺软怕硬的孬种,也就这点本事。”

骂完混混英雄转头看向没有人样的明珠,微微皱了皱眉,问道:“你没事吧?用不用送你去医院?”

明珠没有回答,慢吞吞从书包里抽出那把水果刀,目光异常认真地向英雄提了一个问题:“我听说不满14周岁杀人不用负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死胡同里寂静得如同法场一样,其中一个小混混二话不说撒腿就跑,另一个跨上摩托车,不知道为什么却怎么也打不着火,情急之下推着跑了。

英雄转头看向明珠,说道:“如果你只是想吓唬一下他们的话,那么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你真想动手,那么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没必要因为一两个杂碎给自己的人生留污点。”

这是英雄与明珠之间唯一的对话,随后天开始下雨,英雄留下一件运动服给她就消失了。

雨水将明珠身上的脏污冲刷干净,她将那件运动服和水果刀一起放在书包里带回了家,从那以后再没起过置人于死地的念头。

那件她没舍得穿的运动服之后她随身带了一整个学年,每天走出校门她都在寻找那位英雄的身影,可惜从那以后再没看到过他。

关晴听得聚精会神,问:“那件运动服呢?我怎么从来没见你拿出来过。”

明珠的眼神瞬间放空,很久才眨了一下眼睛,说道:“被人烧了。”

“肯定又是鲍颖,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