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听澜深呼吸一口气,嗤笑一声,颓然地瘫坐在位子上。
他抬起头,眼底带了几分绝望:“杀了我。”
几人都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惊呆了,等想起来要处理的时候,许少鑫已经断了气。
“把他抓起来,等史密斯先生处理。”
三日后,一辆小汽车从远处驶来。
一双蹭亮漆黑的皮鞋从车里伸出落在地上。
史密斯先生头上扎着小辫,脸上架着一副能遮住半个脸的墨镜。
身后跟着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拿出手帕遮住鼻子,眼睛里闪过一丝嫌弃。如果不是上面要他拿下这座城,他才不会来这种穷乡僻壤。
杀死孟离的人叫程亮,此刻他正弓着腰凑到史密斯面前说话:“史密斯先生我们进去吧。”
史密斯点了点头,一边走,一边问旁边的程亮:“鑫是,被谁杀死的?”
史密斯特意清了清自己的嗓子,尽量压低自己过于尖利的嗓音,让自己说的中文听起来没有这么蹩脚。
凶手已经关进监狱了。
史密斯有些痛心地闭了闭眼:“鑫,是个好伙伴。”
“是,不过为了史密斯先生的大业,他的死是值得的。”
史密斯颇为赞成地点了点头。
程亮带着史密斯缓步走进城里。
和昨天热闹的景象不同,城里一片安静。
只有风吹过带起街边落叶时发出的沙沙声。
仿佛一个死城般,没有半分活人的气息。
“亮,这是,怎么回事?”
程亮心里忍不住咯噔一声,他忍不住快步上前,敲了敲其中一家商铺的门。
死一般的寂静,里面没有任何声音。
他抬脚踹在门上,木门发出让人牙酸的“咯吱声”。
程亮又补了一脚,木门终于不堪重负。“砰”地一声倒在地上。
他进屋转了一圈,屋子里安安静静,没有一点活人的气息。
别说人了,老鼠都不见一只。
程亮心里一紧,心跳得快了一些。
他又走到旁边的商铺,抬脚就是一踹,没人,都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