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方煜和叶萧然才醒。
他们开门去找落晖和钱胜,刚出去就看到落晖站在楼梯转角处。
“小晖,你在那里干什么?”
“我醒得早,去买了点吃食,这是给叶哥和方哥留着的。”落晖走过来把一个纸袋子递给方煜。
“钱胜呢?不会还在睡觉吧?”
“钱大哥走了,比我还起得早,他让我把这个给你和叶哥。”落晖掏出一个小布袋。
“这人招呼不打就走了,真没礼....”方煜打开小布袋看到里面装的是什么的时候,那个“貌”字就给吞进了肚子里。
好家伙,黄金诶!
两根大拇指长短的小金条!
还留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去买匹好马)几个字,那字真是写得龙飞凤舞的,一看就是文化人。
“小...小晖,这么一根金条能换多少白银来着?”
落晖呆滞地摇头,“我也没有见过,不知道,去钱庄问问吧?”
方煜饭都吃不下了,拉着叶萧然就往楼下冲,“小晖跟上!”
...
两根金条差不多有六两,能换六十两白银。
“这哥们出手真大方啊!”方煜捏着金条感慨了一番,“可是他为什么要留钱给我们呢?好像是他帮了我们,要说给,也该我们给啊。”
“这算是天降横财吗?”叶萧然笑着说。
“谁说不是呢?我们这是出门遇贵人,运气好到流泪啊。”方煜把装有金条的小布袋放好,和叶萧然落晖打着商量,“要不我们也把大部分白银换成黄金吧,带着轻松一些。”
“好,你说了算。”
“我没有问题,方哥怎么样都行。”
方煜满意地打了个响指,又带着他们进了钱庄。
换了四根金条,加上钱胜送的,总共六根。
一人两根,剩余的白银他全部给了落晖。
“接下来的日常开支就由你来付钱。”
落晖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收好银两。
方煜摸着沉甸甸的小金条,心里真是美滋滋的。
“走,到处逛逛,看看这螺镇有没有什么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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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上待了将近一周,他们总算知道为什么叫螺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