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骨头分离出来,他用小刀一点点的剔肉。
剔下来的肉,他也分成了小块放到铁架子上烤。
不过实际上,这个方法很麻烦。
肉实在太多了,李八国烤了好几个小时。
以至于到早上孩子们醒来,屋里还弥漫着一股烤肉的味道。
李八国嫌这么做太慢,想要烤完所有的肉,可能要花上一整天。
加上天也快亮了,他这么做很容易被人发现,于是他放弃了最初的想法。
但是没烤的肉要怎么处理呢?
6月份的天气气温已经挺高了,如果找个地方藏起来,很容易就会发臭,到时候一样会被人发现。
突然,他眼珠子一转,想到了家里的泡菜坛子。
他心想:“把肉放到泡菜坛子里,就不会闻到味道了,说不定泡久了入味了,再拿出来烤,会很好吃呢?”
抱着这个想法,李八国把剩下的大块的肉全都放到了泡菜坛子里。
那些小一些的肉则被他装到了垃圾袋里,准备去扔掉。
他认为,小一点的肉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人家只会当成是猪肉。
至于李淑子的内脏,李八国是剁碎了之后丢进了浴室的水管中。
连同内脏一起的,还有李淑子的眼珠子。
软组织都处理完之后,李八国就开始处理骨头。
他先把大骨头切断砍碎。然后用哑铃把骨头砸碎。磨成粉末状。
他想把磨碎的骨头混进煤灰里,一样倒进水管里冲掉。
但是他很快又发现,这是一个极耗体力的活。
所以骨头只处理了一半,剩下的,他就乘着夜色丢到了附近的垃圾桶。
他很自信的认为,这些碎骨不会惹人怀疑。
所有人都会认为李淑子是离家出走了。
不过很遗憾,骨头被清洁工人发现了,她还报了警。
而烤肉的味道也出卖了他。
他精心设计的毁尸灭迹的方案最终没有成功。
其实这事仔细想想,还真挺悬的。
如果清洁工人看到骨头没有引起警惕,也没有报警,那么恐怕这件事情就永远无法真相大白了。
在最后,李八国指认抛尸地点时,他把警方带到了成均馆大学附近的垃圾场。
警方在那里找到了装着李淑子尸块的泡菜坛子。
李八国说,他在几天后曾经把肉拿出来烤了吃过,但是味道太怪了,让人很难下口,所以索性就把泡菜坛子一起扔了。
他竟然还真的吃了李淑子的肉,实在禽兽不如。
假如说杀人是失手,但他处理尸体的手段,也太过惊悚了。
关键事后他还能装成没事人一样,对警方谎话连篇, 这变态的程度,简直可以刷新记录。
李八国最终难逃法网的制裁。
1977年的11月,他被判处了死刑。
这个罪恶的混蛋,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