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镇深确实没去看过告示,但昨日进府城的时候那守门士兵看到他是猎户的确没多盘查。
就只皱眉说了一句:“怎么还带着夫郎一起。”
当时他也没多问,毕竟城门都要关了,后面排队的人还不少。
他看向那屠户:“什么告示?”
“猎狼啊。”屠户道:“和顺县下一个村子,前几日夜里山上的狼群突然下山,将村里的牲畜都咬死不说,还咬死了好多人。”
“要是咬死也就算了,他们还都给吃了,听说收尸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缺胳膊少腿的,内脏都被掏出来。”
屠户越说越邪乎:“最惨的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说是肉几乎都被啃完,除了脑袋,身上的骨头都给咬碎了。”
那屠户说完就叹了口气:“这就是晚上睡觉不锁好房门,不然这狼也进不去屋子不是。”
闫镇深皱眉:“有狼进村,村里的汉子没有反击?”
“一个两个哪里顶用。”屠户道:“半夜来的,等村里人反应过来,这狼都已经进村,谁敢直接出去,那不就是送菜嘛。”
对于这一点楚潇很认同,遇到危险首先要保全自己和身边人,再去想其他。
显然闫镇深并不太认同,一个狼群大多都是十几只成狼,一个村子就算不大,那也有几十个汉子,两三个对付一只也不是对付不了,居然还能让狼进村吃人。
那屠户看他的表情,大概知道这人怎么想的,因为一开始他也是这个想法,可事实往往并非跟自己想的一样。
“听说这次下山的狼有四五十只。”屠户道:“一个常年打猎的老猎户说,这是今年寒冬来的太早,狼群为了生存聚在一起,这次吃饱喝足,说不准过段时间又会袭击别的村子。”
闫镇深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下子四五十只,确实谁看到都会恐慌。
“这不和顺县县令将这事上报到府城,现在到处找猎户去猎狼,猎杀一头就给十两银子,那狼可比野猪好猎多了。”
闫镇深:“……”这野猪也不是他猎的啊。
屠户嘿嘿笑了两声:“我一看兄弟你就是个有本事的,我是想着,那狼谁杀的就归谁,到时候你能不能把狼皮卖给我,我按照正常价格收,三两五钱一张如何?”
狼毛粗糙,没有狐狸皮獾子皮柔软,一般这种皮毛都是拿来做狼皮褥,也有些猎户会拿来做袄子,还有文人用的笔很多也是用狼毫做的。
闫镇深做了八年猎户就没猎过狼,一是这玩意是群居生活,大多都在八到十五只,他想一个人对付狼群本就不容易。
二是狼很记仇,若是不能全部杀死,那以后住在山上,晚上哪里还敢闭眼睡觉。
虽说杀独狼可以,但他又觉得没必要,狼肉不好吃不说,皮毛也不太值钱,这屠户给的价格还算是高的,他们安宁镇怕是狼皮也就一二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