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将画像平铺在桌上,轻轻推向沃辛顿,如同献上了一份珍贵的礼物,等待着对方的解读。
沃辛顿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画像,嘴角不经意间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
他没有立即开口,而是先为自己倒了一杯酒,那动作熟练而从容,仿佛在为接下来的故事做足准备。
酒液在杯中轻轻晃动,折射出温暖的光线,与他眼中闪烁的光芒交相辉映。
“哦,这个人,”沃辛顿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他的话语如同老酒般醇厚,“我认得他。不过,名字嘛,说出来就少了些趣味。”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味着什么。“两星期前,我的侄子,那个胆小的家伙,他来找我,满心激动地说要跟画像上的人干一票大的。”
“我看着他,那眼神,就像一只从未见过狮子的小羊,既兴奋又害怕。”
沃辛顿摇了摇头,嘴角的笑意更加明显了,“最后呢,他还是回来了,安心地做回了他的农民,每天只想着怎么种好他的麦田,怎么让那些木柴烧得更旺。”
黑衣女人静静听着,她的眼神从画像转向沃辛顿,再回到画像。
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沃辛顿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当时自然是拿着木棒拦在他身前,我的侄子小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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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他是个蠢货,至少一个月前的他还是这样。
老想着不劳而获,老想着自己能一炮而红。可我真没想过,他居然会傻到去加入蝰蛇帮。
那帮家伙,一群乌合之众,连真正的匪帮都算不上。
顶多是些偷鸡摸狗的小贼,遇上有点实力的商队,他们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蝰蛇帮的故事,我可是听了不少。
他们藏匿在森林深处,靠着抢劫一些落单的旅人和毫无防备的商队过活。
规模远没有“下等人”或金井那么大。
我敢打赌,他们那位脑袋正被悬在城门上的老大“响尾蛇”,可能连一头兽人都打不过—要是他不用枪的话。
遇上有火枪的商队,或是带刀超过五个人的旅团,他们就拦不动了。
我知道要是巴顿带着砍木头的斧子过去入伙,只能被打成筛子冲进水里,或是成为哥布林搜刮腰包的人肉宝箱,甚至沦为野狼的加餐。
但这个蠢小子,他把唯一的斧头拿走,横在我身边,眼神中闪烁着我不曾见过的决绝。
他告诉我,他宁可被商队的雇佣兵打死,也不要过吃面包米糊,一星期见不着两顿肉的生活。
我当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几乎要把他提起来。“你这个混账,你以为外面的世界是游乐园吗?你以为你能活着回来吗?”
我咆哮着,但巴顿的眼神却异常坚定。
那种眼神,我只在那些真正经历过生死的人眼中见过。
我松开了手,重重地叹了口气,那一刻,我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了。
我也有私心,那孩子当时喝酒了。
我怕他真的把我砍死,拿我的头去做投名状。
那不仅会害死他,还会害死我自己。
他走了,留给我一个倔强的背影。
我站在原地,心中五味杂陈,不知道是该为他的勇气感到骄傲,还是为他的愚蠢感到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