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火龙与神话

幼龙是以龙蛋的形式,同母体脱离的。

龙的生命,由数千岁至上万年不等。

很少有人知道,这数千年至上万年的古老岁月中,前一千年都必须待在龙蛋中,被其生母忍痛推入熔岩。

这是为了令其生命力同元素产生共鸣。

有学者调侃过,会不会出现龙蛋被煮熟的情况。

这种调侃在一名学者取得龙蛋内部的结构切片后,便销声匿迹。

龙蛋的壳质结构,同其他卵生动物完全不同。

表壳中层呈现坑洼不齐的凹陷结构,在外力作用与内外温差下,极易形成气泡。

且龙蛋中的蛋清液,又是沸点极高的特殊液质。

身居卵壳的火龙幼崽,在形成胚胎时便学会忍受寒冷。

随后,伴随熔岩对龙蛋的加热侵蚀,他们有一千年的时间学会面对炎热。

以及,要如何掌控这炎热的源头。

如何与火焰共舞。

届时,破壳而出的日子不会太远。

按照人类所能掌握的科技与法术水平,做出一张全熟的油煎龙蛋,需要至少五千年—不是在开玩笑,只是没人试过。

约八世纪前,魔法师兼美食评论家大流士·丹,他终于找出能够在七天内加热做熟龙蛋的办法。

没人知道,他是怎么用矮人国的核子反应堆把它做熟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我知道,我是在为自己论文字数的达标指南啰哩啰嗦。

好了,我还是直说吧:由于大流士带起的试吃风潮,龙蛋成为继大流士发明鸡肉卷后的第二种贵族食品。

经过约五百年的猎捕,灰烬火龙在最后一位品尝煎蛋卷的人口中,宣告族群的灭绝…

早已成年的火龙,他们当然可以考虑去要第二甚至第三颗龙蛋。

可人类当时对龙的猎捕,丝毫不亚于同时期号召沙漠开拓的淘金热。

心灰意冷的火龙们,可能早就在不知名的地方自我了断。

当然,那只是我的猜测。

……

……

阿斯拉的阅读课,是被书摊老板的响指打断的。

他要收工了。

阿斯拉没有多说什么,她本就只付了一小时的钱。

老板能为她宽限十五分钟,让她把火龙的故事读完,本就算是种包容。

将书本塞回书柜摊车的空位后,阿斯拉转身离开。

同邪魁的战斗,已经过一个礼拜。

同队长他们暂作告别后,阿斯拉试着放松片刻。

读书时刻都是最佳选择。

可惜,利尼维亚主城中的公共图书馆不欢迎浪客或是赏金猎人。

书摊便在此刻成为阿斯拉的淘金点。

“小偷,回来!”

阿斯拉讨厌有人在集市大喊大叫。

推销小吃和杂货的人除外。

阿斯拉讨厌被人从背后撞倒。

阿斯拉更讨厌看到,腰携布袋的窃贼连句道歉也不愿说。

她抓住盗贼的衣领,借助对方感到意外时的落差间隙,绊倒对方的左膝。

盗贼想要抓握短刀的左手,也被游侠踩住。

抱歉,但她不能给他机会。

布袋中滚出一堆拳头大小的灰色岩石。

不同于以往,这些岩石的表面平滑圆润,像是被打磨好的工艺品。

可能是用于铺路的石料。

可问题在于,怎会有盗贼放着更值钱的东西不要,手脑并用只为偷一包石头?

“因为那不是石料,而是晶球。”

这次说话的家伙,应该是这袋石料原本的主人。

阿斯拉是从他脚上的灰泥与手中的铁镐推断出来的。

能弄到石料的人,矿工算是其中之一。

晶球,石如其名。

在高压环境中形成,以一个点为中心汇聚沙尘。

最终,被地下河与压力冲刷成球体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