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荒野之月·序章

藤爪/煞星登场/幻影的奇遇!

阿斯拉记得,她的老师信玄说过。

只要世上还存在一枚铜钱,就会有为它抛头卖命的人。

与杰克在雪山交战过后,夺得六成赏金的阿斯拉,暂时还不需要成为老师口中“寸金必争”的亡命徒。

可她听到有人在求救。

在双子河畔,一个适合钓鱼、游玩,适合在树荫下打个盹的地方。

算不上高级景点,但也称得上惬意。

前不久,她才同一名女刺客交手。

幻影,她不想再听到她的名字,亦或看到她的影子。

智取是最好的方式,阿斯拉也厌倦了争斗。

她能用小伎俩骗过死神,不下一次,眼前这次也一样。

兽人与哥布林,不是队长与麦片他们,也不是史德瑞克。

只是身披兽皮草裙,用藤条吊起俘虏、吱哇乱叫的部落妖精。

好吧,不是所有绿色都令人心情愉悦。

就像不是所有兽人和哥布林,都懂得优雅文明。

两发箭矢,射中一只哥布林的鼻尖,一头兽人的眉心。

这种恐吓便足够了,其余三只绿皮怪丢盔弃甲,连困在树上的俘虏,都没来得及顾上一下。他们逃回属于自己的森林,黑暗深处。

“你…你要做什么…”树上的女孩,见眼前身披紫衣的女人亮出匕首,还以为自己不过是由狼群转至虎穴。

女孩紧咬嘴唇,紧闭双眼。

直到背后传来束缚物断裂的声音,直到自己的身体,被阿斯拉接入怀中。

女孩睁开眼睛,绿色瞳眸像两眼雪原上的温泉。

灰绿色短裙下,是她用尽全力保护的包裹。

女孩看清面前游侠的脸,被黑纱与阴影遮盖。

冰冷的暗蓝之眼,也无法熄灭阿斯拉的热忱之心。

“你安全了。我们走吧,他们还会回来,”阿斯拉看向郊原深处的森林,泥泞的地面上留下兽人们的脚印,“数量更多,可能还有弓箭手。”

“不,我没有钱,请不起保镖…”女孩眼中的芥蒂,如杂草般疯狂滋生。

阿斯拉也明白,刚经历过兽人们的热情款待,对一个孩子而言,信任感的重建需要时间,也需要实际行动。

“…抱歉…大…姐姐…”女孩的眼神,正有意无意躲闪着面前游侠的脸。

“我是阿斯拉,”阿斯拉收起匕首,对女孩伸出五指,微笑与耐心,这是重构安全感的第一步,“你呢,小快递员?”

女孩的名字很特别。

女孩的卷发,如秋收时节的麦浪般美丽。

她先是对阿斯拉点了点头,露出两排白亮的牙齿。

而后,她跑到矮树丛边,为阿斯拉采下一朵鲜花。

一朵金黄的康乃馨。

按照她的说法,在德鲁伊的丛林传说中,这朵花的花语是“朋友”。

女孩的名字,叫做藤爪。

阿斯拉会记住她的,不仅是因为她独特的名字。

还有她的花。

二人都不知道,至少阿斯拉不知道,四名兽人没能像她所说的那样,跑回部落气喘吁吁,最终搬来救兵。

他们的尸骸,也不会被人或部落同族发现。

因为藤条将他们吊起,将他们重重摔落后缠绕。

“啊—唔—呱—啊—!”

他们的眼球,因缺氧暴凸眼眶。

他们模仿着生前见过的每一种生物,尽可能发出求救声,释放尖叫。

藤蔓上的毒刺,贯穿他们肮脏油腻的皮层,散出孢子。

被幼种榨干养料的他们,化为四具土色骷髅。

暖风吹过森林间的过道。

兽人们的残骸,随暖风化作空中的散沙。

……

……

叮咚,各位游客,欢迎光临姜岛。

整个利尼维亚南部,海龟港沿海最棒的度假岛屿。

亚热带气候让这里常年温暖,阳光充沛。

这里的特产,便是我们即将抵达的酒店的商标:红姜。

这种辛辣的植物块茎,它们能杀菌,能为肉类去腥,还能用作饮品产业原料。

我是大家的导游,你们可以叫我雷欧。

“让那个养鹦鹉的人类小子继续说吧,伙计们。”

哥布林队长摘下眼罩,将眼罩塞入行李箱后换上提前备好的防晒墨镜。

“啊,我刚才真是傻了!”

头戴科研护目镜的绿皮哥布林,铅笔,他正为自己的消费超出预算烦恼着。

他应该在上船前去一趟二手商店才是。

他本能用五块铜板,买下一副五到七成新的墨镜。

而不是在上岛后,从一个戴眼罩的尖耳商人嘴里,像个傻瓜一样听他为自己推销手里这款墨镜,还多花了十五块金币零三块铜板!

“我真是傻了,我是说,谁会信个戴眼罩的家伙?”

“谁都知道,他们不是海盗就是骗子,再要么就是自以为是的自大狂!”

宣泄结束后,铅笔注意到其余两名同伴—麦片与钉锤—的目光有些异样。

恐惧,他看到他们的眼神飘忽不定,充满恐惧。

队长的墨镜,被铅笔的话与心中的怒火烧融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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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舔掉几滴汗水:啊哦,他忘记了,队长也是个戴着眼罩的尖耳朵。

同时,队长就站在自己身边。

铅笔就是从心里抱怨一句船票价格,队长都能猜到。

“不要板着脸,朋友们,我们是来度假的,记得吗?”麦片试着缓解尴尬。

他用队长塞给自己的零花钱,从自动售货机中买到四瓶姜汁汽水。

他们才刚赢下哥贝尔发明大赛的银奖,虽说闪亮亮的、镶着四颗宝石的黄金奖杯没能落到他们手上—

—但亚军的安慰奖也不错啊,两千万金币的安慰奖支票。

由国王迪纳斯、银行家普雷格斯与科研基金会签发盖章。

“姜汁汽水—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