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问这个?”林明轩把荷包重新揣回去,开口问。
“你觉不觉得人要找点事情做,才会觉得活着有意思?以前郑诗慧的乐趣是吃各种食物,现在不让她吃那么多,那每天大把的时间,她要干些什么?”丁希睿扭头问。
林明轩没有回答,不知怎的,他想到了袁春华,想到了洛西村的村民,说道:
“有的人为了生计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有的人连吃饱饭都是奢望,有的人却一生下来就锦衣玉食,而且,需要减重,需要特意思考要做什么事。”
丁希睿愣住了。
“你别多心,我只是有感而发。”林明轩拍拍她的肩膀。
“但你说的,确实是事实。”丁希睿怔怔地,还在想这个问题。
“郑家的财富并不是凭空而来的,他们祖上也一定经历过各种磨难,然后一辈人一辈人积累,只不过,郑诗慧恰好出生在可以享受的时期。她并没有胡作非为,伤人害人,她在你面前,也不过是个‘病人’而已。”林明轩劝道。
“这倒也是。但财富积累的过程中,总免不了有鲜血,有牺牲。啊,我都不知道怎么面对郑诗慧了。”
“哈哈哈哈。若商人如圣人所言,将‘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奉为圭臬,就好了。”
“追求富贵,厌恶贫贱,人之常情,但都要以其道得之。”丁希睿点点头,但愿郑家的财富都是以其道而得。
林明轩站起身来,伸伸懒腰,说:“你知道吗,之前在洛西村的时候,我曾觉得自己的衣服非常刺眼。眼前的小孩子都吃不饱饭,我却穿着绸缎,说是义诊,倒像是高高在上的施舍。”
“但是后来,我非常庆幸我穿得起绸缎,因为穿得起,才有余力顾及到别人,才有余力照顾需要帮助的人。”
“从游方郎中到现在的济世堂,林家四代人积累,才让我衣食无忧,还有人照顾,我要感激这样的时机,也要对得起这样的时机。”
丁希睿抬头看着他,出了神。
林明轩伸出手,敲敲她的脑袋。
“也幸亏有你,不然,有些事情我也做不到位,就像其他的人一样,走个过场就算了。比如白大嫂,以前我是绝对做不到持续关心那么长时间的。”林明轩接着道。
丁希睿回过神,也站了起来,说:“安家酒楼有个叫小唐的伙计,家里和袁春华家差不多,他凭着自己的本事在酒楼里做起了跑堂伙计,旁人看着挺累的,每天要说那么多话,要笑那么多次,还要端那么多次的菜,但他乐在其中,虽然赚钱不算多,但已经在慢慢改善生活条件了,他很快乐。”
“这很好啊。”
“如果人人都像小唐一样就好了,既不是粮食堆里的蛀虫,也不是泥浆里拼命挣扎的鱼虾,既不是靠着金山银山为非作歹的纨绔,也不是因羡慕万贯家财而杀人越货的强盗。而是能找到一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