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咖啡厅的中年油腻老板,一直喋喋不休的说教着背着吉他的少年。少年因为什么事来晚了,再加上吉他一直调不好音,只能默默的被老板骂。
“我帮他弹唱一曲。”
一股清澈好似山间清泉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
中年油腻老板看向对面戴着黑色口罩的男人,脸色显得有些不屑:“你以为自己摇滚歌王李致佑啊,还想帮人家解围。你能弹唱吗?”
“能不能试了不就知道了吗?”李致佑大步迈上舞台,伸手向少年示意把他身上的吉他给他。
“那就给你一次机会,赶紧的。”老板焦躁的呵斥。
少年看着李致佑那只长得极好看的手,食指上还戴着枚银色的戒指,戒指上有一个小虎头,可爱又显霸气。
他迅速将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尽管他戴着黑色的口罩。可咖啡色的刘海之下,那双深邃又充满迷惑的电眼,还是让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自己的偶像李致佑。
“嗯。”少年满脸兴奋,但没说太多,赶紧把吉他交给他。
门口一直望着咖啡厅里的时宇临,见刚才那个英俊帅气的叔叔,此时跑去了舞台。他便沿着旁边的屏风跑进去,随便找了一处沙发坐下,静静的观望着他。
那个叔叔长得好好看,他的眼睛与自己的好像哟。
最近哥哥们一直在对比各大医院精子库的DNA,还会寻找一些与他们相似的男人,从中获取他们的毛发做实验对比。他是因为这个叔叔和自己长得像,所以才会跟踪他。
希望能够拿到他的头发,然后让哥哥做一下DNA对比。反正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死马当活马医,即使叔叔与他们没有关系也没事。
万一叔叔就是他们的爹地呢,那就是他立了一大功。
少年化身小迷弟乖乖的站在舞台下面,努力掩饰心中的激动。
李致佑坐在高凳上,右脚站地,左脚弯曲踩着高凳下的助梯。修长的手指拨动着琴弦,快速的调准音色。光是这坐姿与拿吉他的范,就足以令人痴迷。
即使他不弹奏,这完美的身材比例坐在那儿,便是一道极度亮丽的风景。
此时咖啡厅里已来了很多客人,来光顾的都是老客人,并且几乎都是年轻的学生和少年。只因他们知道这家咖啡厅与别的不同,上午每天都会有助唱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