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某是一个弃婴,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八岁的时候被养父母领养,可以说吃穿用度全都是由养父母来供养的。
可养父母耗费了这么多心血,分某仍旧想着赡养自己的生父。
而叶欢拿到的这些照片,应该就是恐吓照片了。
分某正是因为这些照片才干脆利落的认了罪。
这个照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证据,可依靠这些照片还是不能翻案的。
在法庭上,单纯的照片证明不了什么,就算是照片的内容也代表不了什么。
即便确认分某的生父被人挟持,也无法证明分某的犯案动机。
这两者并没有合适的逻辑关系。
当然了,如果是延期的话,这个照片还是有用的,但叶欢可没有延期的兴趣。
他必须要在这次庭审中推翻公诉人准备的证据。
很快,公诉人传唤了第三位证人。
他的名字叫李浩然,是本案的第二位目击证人,同样也是一位拥有名字的人。
高某目睹的是分某埋尸的过程。
而李浩然目睹的是行凶的场景。
法庭大门缓缓推开,一个长发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脖颈跟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有一定数量的纹身,而且鼻孔跟耳朵都挂着铁环。
李浩然的打扮风格,跟陈默差不多。
李浩然走到证人席后,公诉人道。
“李浩然,你是否曾经见到了分某杀人行凶的过程?”
李浩然点头,坦然道:“是。”
公诉人:“可以请你描述一下吗?”
李浩然道:“那天中午,我陪客户吃饭,途中客户有事离开,所以我提前结束了饭局,准备开车回公司。”
“我刚刚走到豪悦酒店的停车场,就听到了声音。”
“那是一个压低声音的女人的惨叫。”
说到这里,李浩然看向沉睡的分裂1,冷冷道。
“我感觉不对,就走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他在对一位女士意图不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