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王浩东和李宁娟提分手时,李宁娟泣不成声,苦苦挽留他不要离开,还说只要他不分手,让她做什么都可以。
王浩东告诉她暂时不想结婚,肚子里的孩子会影响两人的名声,如果她愿意打掉,他可以考虑改变想法。
后来他再追问,李宁娟说是处理了,王浩东才坚决提了分手,合着李宁娟是骗他的!
以李宁娟平时对他言听计从的态度,王浩东根本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手。
王浩东又气又恨,狼狈极了,一边躲让,一边申辩:“我怎么是强奸了,我和小娟是处对象,马上要结婚,我们是你情我愿。”
流氓罪这个罪名太大,他可当不起。
前年有对男女处对象,男的亲了女的一口,事后女的去派出所告发他耍流氓,就被抓住判了刑,还差点挨枪子。
虽然现在没前两年管得严,可王浩东不敢冒险。
而且要是没孩子,他不会怕马大妈去告他,可有了孩子情况却不一样。
这是证据确凿啊。
警察真把他抓起来,他这辈子就完了。
马大妈一指刘若玲:“处对象?你承认和我女儿处对象,马上要结婚了?怎么又要和这个女人结婚?是不是她勾引你?”
王浩东看向眼巴巴望着他的刘若玲,却不敢说个不字。
他和刘若玲相处,就是为了能有好的前途,可真要是被判了流氓罪,被关起来,哪里还有前途可言。
刘若玲只怕也会离他而去,不可能和他结婚。
对不住了,我得先保住我自己。
王浩东冲刘若玲苦笑了一下。
刘若玲有了不祥的预感,上前质问他:“王浩东,你说清楚,我们是不是经人介绍才开始处对象,你和这个女的已经分手,没有瓜葛,我没有做第三者,没有破坏你们的感情!”
“对,小王,说清楚,你早就说要和我女儿结婚,平时经常住在我家,什么时候说过和我女儿分手?要不然我女儿也不能怀上你的孩子!要是你骗他,你就是个大骗子,我一样去派出所告你!”
“诈骗罪加流氓罪,至少二十年没得跑。”有人开始替王浩东计算他要判多少年了。
“太恶劣了,一边吊着人家,害人家怀孕,另一边又和刘护士处对象,这人品不怎么样。”
“告他强奸妇女,这是要判死刑的。”
“长得人模狗样,真不是个东西,听说还是个领导,他也配?”
王浩东人虽然特别精明,很有点雄心壮志,其实本质里是个怂货,特别怕事,还欺软怕硬。
听到大家的话,他心里慌得不行。
他之所以敢这么对待李宁娟一家人,就是因为他们对他太好了,就差把他当成大佛供起来,平时对他卑躬屈膝,以至于让他以为,他对这家人可以欲取欲求,召之则来,挥之即去。